房屋登记写自己或写孩子名字可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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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3-14 1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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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06 04:13
可以,房产证上可以添加子女名字。
房产证上是可以添加孩子名字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孩子具备民事权利。只不过孩子在未成年之前,不具备民事行为能力,无法对该房产进行买卖交易,甚至是抵押贷款也不行。分情况看待。如果是贷款买房,因为未成年人又被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没有独立购买房屋的能力,需要同时写上监护人的名字。但如果是全额买房,房产证上是可以单独写未成年人的名字。
如何在房产证上加子女名字:
在房产证上加名字,分三种情况:
1, 房产权赠予;
2, 房屋买卖;
3, 析产登记。一、无贷房产证加妻子、子女、父母名字1,带好三证(结婚证,身份证,房产证)及其复印件;2,去房屋交易中心,窗口工作人员会审核提交的材料;
3,办理房产证上加名字所需的费用:手续费(手续费、籍图费、贴花费)。
综上所述,子女一出生就有登记买房的民事权利,所以买房子可以写子女的名字。只是如子女未成年,他不具有民事行为能力,所以办理过户手续,应由他的法定监护人(一般是父母)代他办理。
【法律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第十四条
因买卖、设定抵押权等申请不动产登记的,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共同申请。
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
(一)尚未登记的不动产首次申请登记的;
(二)继承、接受遗赠取得不动产权利的;
(三)人民*、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生效的决定等设立、变更、转让、消灭不动产权利的;
(四)权利人姓名、名称或者自然状况发生变化,申请变更登记的;
(五)不动产灭失或者权利人放弃不动产权利,申请注销登记的;
(六)申请更正登记或者异议登记的;
(七)法律、行*规规定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条
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应当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不动产登记。
不动产登记机构将申请登记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前,申请人可以撤回登记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