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3-18 09:44
共5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8-10 15:45
宣判的时候已经要求需要偿还的金额了,如果无力偿还,服刑完后有能力在还款,金额不变的。
法律依据:
《民法通则》
第九十条规定: 合法的借贷关系受法律保护。
第八十四条规定: 债是按照合同的约定或者依照法律的规定,在当事人之间产生的特定的权利和义务关系,享有权利的人是债权人,负有义务的人是债务人。
扩展资料:
违反借款合同的责任:
1、贷款方的责任:贷款方不按合同规定及时贷款,应偿付违约金。
2、借款方的责任:借款方不按合同规定归还贷款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并加付利息。借款方不按合同规定使用政策性贷款的,应当加付利息;贷款方有权提前收回一部分或全部贷款。
民间借款合同的注意事项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经济生活较为宽裕,资金使用效益被受到重视,民间债权债务关系日趋增多。那么,怎样才能较好的保护民间债权债务关系的合法有序以及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呢?我们的处理经验是 :
1.诉讼时效问题。需要注意:借款没有约定还款期限的,债权人可以随时提出还款主张,不受两年诉讼时效的限制,但提出还款主张后两年内没有继续主张的,视为超过诉讼时效,法律不予支持。
2.原告主张债权必须提供书面借据;无书面借据或无法提供的,应提供必要的事实根据或与自己无利害关系的两人以上的证人证言,来支持自己的主张。欠条或者借条在债务人之手时一般将被推定为该债务已经清偿。
3.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高于银行利率,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利率的4倍(含利率本数),但一定要明确约定,没有约定利息的,视为无息借款。
约定超出银行同期利率4倍的,超出部分的利息依法不予保护。出借人不得将利息计入本金谋取高利,审理中发现借款人将利息计入本金计算复利的,只返还本金。
4.出借人明知是为了进行非法活动而借款的,典型的例子是赌债,其借贷关系不予保护。对双方的违法借贷行为,可按照有关法律予以制裁。
5.行为人以借款人的名义出具的借据代其借款,借款人不承认,行为人又不能证明的,由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如借款系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则由夫妻双方共同偿还。
6.合伙经营期间,个人以合伙组织的名义借款,用于合伙经营的,由合伙人共同偿还;借款人不能证明借款用于合伙经营的,由借款人偿还。
7.借款的抵押如果涉及不动产,要到相关部门办理登记手续,才能对抗第三人。
8.债权文书如办理可强制执行的公证,则可不经法院审理,直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9.还款期满后6个月内必须向担保人主张权利,如过期则担保人一般不承担担保责任。
10.为延长诉讼时效可以用邮政“特快专递”不断寄送追款函,邮件回执单必须明确注明寄送的内容,如“要求还款1万元的函”、“要求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的函”。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8-10 15:52
宣判的时候已经要求你偿还的金额了,如果无力偿还,服刑完后有能力在还款,金额不变的。热心网友 时间:2024-08-10 15:44
宣判的时候已经要求需要偿还的金额了,如果无力偿还,服刑完后有能力在还款,金额不变的。
法律依据:
《民法通则》
第九十条规定: 合法的借贷关系受法律保护。
第八十四条规定: 债是按照合同的约定或者依照法律的规定,在当事人之间产生的特定的权利和义务关系,享有权利的人是债权人,负有义务的人是债务人。
扩展资料
不执行判决者将被追究刑事责任:
北京市法院、检察院和公安机关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称,今后无论是被执行人、担保人还是协助执行义务人,出现隐藏、转移、故意损毁财产等行为,致使判决或裁定无法执行的,将由公检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的解释》后,本市公检法机关于公布的相应措施,将被执行人和担保人拒不履行判决的各种情形做了详细规定,首次明确规定拒不协助执行判决、裁定的协助执行义务人列为犯罪主体,首次明确了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妨害执行的,将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共犯追究刑事责任。
政法机关调查表明,案件执行难大多因为企业任意开立账户,为逃贷和隐蔽资金提供了条件;或是企业擅自改变贷款用途,使巨额资金去向不明;再有就是企业违规操作,资金体外循环,造成案件无法执行。一些被执行人缺乏诚信与道德水准,有的四处逃债,有的举家迁移,更有甚者隐藏、转移、低价转让甚至故意损毁财产。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北京公布措施:不执行判决者将被追究刑事责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8-10 15:51
欠债属于民事纠纷,不会涉及判刑问题。如果因其他原因被判刑,债务仍然应当偿还。(当然还有一个诉讼时效问题)热心网友 时间:2024-08-10 15:46
法院应该不会判刑的,法院会冻结借款人的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