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3-18 09:04
共5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4-06 10:53
如果夫妻双方在离婚时自愿达成协议,由男方每月支付女方生活费。热心网友 时间:2024-04-06 10:55
女方可以起诉,离婚协议书中写明的,如果此协议书是双方自愿协商的结果,那么男方就有义务履行。热心网友 时间:2024-04-06 10:52
可以不用给,离婚后男女双方没有实质的权利义务关系了~~此协议中的生活费实质为一种赠与,在赠与没有交付之前,赠与人有任意撤销权,也就是说想不给就可以不给了~~热心网友 时间:2024-04-06 10:51
可以反悔。夫妻离婚,除非有特殊情形,互不承担抚养义务。该项约定可能是男方考虑欠周吧,导致权利义务不平衡,可以提出终止该约定,女方如果不答应,可起诉请求法院判决终止原协议关于支付生活费的效力。热心网友 时间:2024-04-06 10:51
到法院起诉他,他没有按原判执行他的责任,所以可以去法院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