右侧超车是不是全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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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5-29 17: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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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06-04 03:06
右侧超车发生剐蹭,一般是超车人负全责。机动车超车时,应当提前开启左转向灯、变换使用远、近光灯或者鸣喇叭。在没有道路中心线或者同方向只有1条机动车道的道路上,前车遇后车发出超车信号时,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应当降低速度、靠右让路。后车应当在确认有充足的安全距离后,从前车的左侧超越,在与被超车辆拉开必要的安全距离后,开启右转向灯,驶回原车道。
全责方的赔偿如下:
1、车险全责方赔偿,首先,保险公司会用交强险对第三方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进行赔付,若超出限额,则使用三责险赔付,若未购买绝对免赔险,则三责险绝对免赔额部分以及超出限额的部分,还需车主自己承担;
2、此外,如果是全责方,那么自己的损失也还需要自己承担,但如果车主购买了车损险、车上人员座位险等保障自己车辆的险种,则保险公司还可以在这些车险的保障范围和限额内进行赔付。
综上所述,右侧超车发生剐蹭,一般是超车人负全责。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