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5-29 23:05
共4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5-31 21:25
如果财产明确,且协议中明确给女儿的话,财产处理是双方给女儿并非给对方,现在变更抚养权,归属女儿的财产应由你作为监护人管理支配。如果财产不明确,赠予不明确,实际上相当于财产没有明确分割,女儿实际亦未获得你应分割的财产,可以予以要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热心网友 时间:2024-05-31 21:24
如果是协议离婚,除非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否则不能对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协议反悔要求重新分割。但是,离婚后,如果变更抚养权更有利于孩子的成长,那么可以要求变更抚养权,并要求对方支付抚养费,不受当时离婚协议的限制。热心网友 时间:2024-05-31 21:27
在双方不能协商解决的情况下,人民法院主要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具有以下情况,女方会在争取抚养权方面有很大的优势:两周岁以内的子女一般随母亲生活。(二)十周岁以上,双方对抚养权归属发生争执的,要考虑该子女的意见。(三)对于两周岁以上十周岁以下的孩子,女方争取孩子抚养权可优先考虑的情形如下:1、女方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2、子女随女方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3、男方有其他子女的;(四)如果男方对于夫妻感情破裂有过错,孩子判归女方的可能性较大。(五)男方有不良嗜好,如赌博、酗酒等恶习等。法院一般会将孩子判归女方。综上,如果女方要争取到抚养权,综合考虑以上因素。找到对自己有利的方面,如果还有确定的证据的话,在法院的判决中会占有很大的优势。法律依据:《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一条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五条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热心网友 时间:2024-05-31 21:27
可以变更抚养权。需上法院进行协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