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5-29 2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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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8-10 10:06
案子现在还没递交到检察院 还在公安机关由公安机关决定取保候审。 补充: 前提是符合 取保候审 的条件.案子现在还没递交到检察院 还在公安机关由公安机关决定取保候审。根据 《刑事诉讼法》 第50条、第51条、第60条及其他有关规定,取保候审的条件 1.可能判处管制、 拘役 或者独立适用 附加刑 的。即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罪刑较轻,没有必要逮捕,但有可能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及其他妨碍诉讼顺利进行的,应当采用取保候审 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即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罪行较重,但在采取取保候审时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且没有逮捕必要时,应当采用取保候审 3.应当逮捕,但患有严重疾病,不宜羁押的,诸如因患病,生活不能自理的,可以取保候审 4.依法应当逮捕,但正在怀孕或者哺乳自己婴儿的。具有此种情形,在逮捕前发现的,就不能决定逮捕;在逮捕后发现的,则应变更强制措施,改用取保候审方法 5.对已被依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经过讯问、审查,认为需要逮捕但证据不足的。这是指就被拘留人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但缺乏证明其有犯罪事实的足够证据,在拘留的法定期限内不能收集到相应证据,而需继续收集证据的情形。 6.已被逮捕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法定的侦查、起诉、一审、二审的办案期限内不能结案,采用取保候审方法没有社会危险性的。另外,根据 最高人民检察院 《规则》第37条第7项的规定,对持有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出境证件,可能出境逃避侦查,但不需要逮浦的犯罪嫌疑人,可以取保候审。根据 公安部 《规定》 第63条第5、7项的规定,对提请逮捕后,检察院机关不 批准逮捕 ,需要复议、复核的,移交起诉后,检察机关决定 不起诉 ,需要复议、复核的案件的犯罪嫌疑人,也可以取保候审 公安部《规定》第64条规定:对 累犯 、犯罪集团的主犯,以自伤、自残办法逃避侦查的犯罪嫌疑人,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暴力犯罪,以及其他严重犯罪的犯罪嫌疑人,不得取保候审。最高人民检察院《规则》第38条规定,对于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犯罪嫌疑人,以及其他犯罪性质恶劣、情节严重的犯罪嫌疑人不得取保候审 补充: 聚众斗殴 持械 在逃等详细情况表面上社会危险性大。不符合 取保候审 的条件。理由为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统上不符合取保候审的条件,不能办取保候审。热心网友 时间:2024-08-10 10:03
任何罪名都可以取保候审 只要不是特别严重的 像您说的那个 没问题可以 只要找到担保人 和 交纳一定的担保金 是可以的 但是 要走的法律程序还是必须的 像开庭等等 只是把要在监狱里等待的程序 拿到监外执行 没什么严重的 交纳一定的保证金 和一个本地的担保人签子 就行! 我说的这些 不会错的 如果您不相信 那我何必在这和你说这么多呢? 追问: 老师 现在案子 到 检察院 了 现在找人说得程序得走 还说现 在上级 下了一个从轻文件 能不判的就不判 必须判的就少判 是不是有这样一个事情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