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5-29 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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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6-03 11:20
法律主观:法律规定的抚养费一般情况下为不抚养子女一方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抚养费与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的负担能力、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相关,抚养费是可以进行变更的。
法律客观:《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二条 父母双方可以协议由一方直接抚养子女并由直接抚养方负担子女全部抚养费。但是,直接抚养方的抚养能力明显不能保障子女所需费用,影响子女健康成长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第五十三条 抚养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 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以停止给付抚养费。 第五十四条 生父与继母离婚或者生母与继父离婚时,对曾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继父或者继母不同意继续抚养的,仍应由生父或者生母抚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