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5-29 20:03
共5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5-31 20:42
用人单位对于返聘的工作人员如果已经享受社会养老保险待遇的离退休人员再次被聘用的,由于不再具备劳动者的主体身份,不能再依据《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合同关系。所以对于返聘的工作人员只能是签订劳务合同关系,就是建立劳务关系,在工作期间不能安照劳动合同法来进行对劳动者的约束和处理,返聘者也不能按劳动者的关系和用人单位进行劳动关系约束。热心网友 时间:2024-05-31 20:46
退休返聘的人员应该已经不存在劳动合同关系,你可要求签订劳务合同热心网友 时间:2024-05-31 20:42
对于退休后的反聘人员,不能签订劳动合同,因为退休人员不能成为劳动合同的用工主体。为了约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可以签订劳务合同或反聘合同,约定双方的权利与义务。但不须要用人单位缴纳社会保险,解除合同关系时也不存在经济补偿的说法,发生工伤事故后由用人单位承担赔偿责任,不能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热心网友 时间:2024-05-31 20:46
法律上对于退休返聘人员并没有规定必须要签订劳动合同。建议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者协议,明确权利义务内容以及相关待遇问题。即使不签订劳动合同也不会有相应的赔偿,因为退休人员已经不属于劳动合同法调整范围。热心网友 时间:2024-05-31 20:45
返聘人员一般签订劳动协议,不签劳动合同,因为他们不需要交纳社保了,可以在劳动局网站下载到劳动协议样本的。不过返聘在发生工伤的时候,企业是参照工伤保险条例承担责任的,还是有一定风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