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5-29 19:41
共5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7-20 01:42
在你选择职业没有经验之时,不应该急急忙忙去签劳动合同,因为一旦劳动者与用工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双方都会受到劳动法条款的约束;虽然说你只上了一个星期的班,但最后还是觉得自己不适应做这份工作,想辞职走人,按照劳动合同法的有关条款,用工方及被顾佣方其中一方无故毁约的将会受到被起诉或索赔的待遇,所以,你想直接走人恐怕没有那么简单!热心网友 时间:2024-07-20 01:48
试用期提前三天,转正后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单位即可离职,如果协商一致随时可以离职热心网友 时间:2024-07-20 01:40
如果是在试用期内,只要提前3天通知用人单位,到时就可以走了。热心网友 时间:2024-07-20 01:41
进电子厂由于不适应,不想做了,但是刚签的劳动合同,上班快一个星期了,我想离开,可不可以直接走?我觉得如果他不欠你工资,可以直接走热心网友 时间:2024-07-20 01:41
就算你不想做了,你也要正常的离职才行,如果你直接离开,直接走的话,你就拿不到工资,所以一定要辞了工再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