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购置税怎么算(车辆购置税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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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5-29 23: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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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06-01 23:30
1、车辆购置税是以在中国境内购置规定的车辆为课税对象、在特定的环节向车辆购置者征收的一种税。属于直接税范畴。
车辆购置税的应税行为是指购买使用行为、进口使用行为、受赠使用行为、自产自用行为、获奖使用行为以及拍卖、抵债、走私、罚没等方式取得并使用的行为。
【提示】无论以何种方式取得车辆,用途是自用时,才可能缴纳车辆购置税。并且纳税人是车辆的购置方,销售方不缴纳车辆购置税。
车辆购置税的应税车辆包括汽车、摩托车(包括两轮、三轮和轻便摩托车)、电车(包括无轨电车和有轨电车)、挂车(包括全挂车和半挂车)、农用运输车(包括三轮和四轮)。
2、车辆购置税的税率、计税依据和应纳税额的计算
我国车辆购置税实行统一的比例税率,税率为10%。
(一)购买自用的车辆的计税依据及应纳税额计算
购买自用的应税车辆包括购买国产车和购买进口车,这里所谓购买进口车并不是指自行进口车辆,而是指购买别人进口的车辆,比如从贸易公司购买自用的进口车辆。
纳税人购买自用的应税车辆,其计税价格由纳税人支付给销售者的全部价款(不包括增值税税款)和价外费用组成。
【提示】购买自用应税车辆的计税销售额,与计算增值税的销售额是一致的。
购买自用的应税车辆确定计税价格时,注意以下问题:
1.购买者随购买车辆支付的工具件和零部件价款应作为购车价款的一部分,并入计税依据中征收车辆购置税。
2.支付的车辆装饰费,应作价外费用并入计税依据中计税。
3.凡使用代收单位(受托方)票据收取的款项,应视作代收单位价外收费,购买者支付的价费款,应并入计税依据中一并征税;凡使用委托方票据收取,受托方只履行代收义务和收取代收手续费的款项,应按其他税收政策规定征税。
4.销售单位开给购买者的各种发票金额中含增值税,计算应纳车辆购置税时,应换算成不含增值税的计税价格。
计税价格=(全部价款 价外费用)/(1 增值税税率或征收率)
5.购买者支付的控购费,属于政府部门的行政性收费,不并入计税价格计税。
6.销售单位开展优质销售活动所开具收取的有关费用,应属于经营性收入,企业在代理过程中按规定支付给有关部门的费用,企业已作经营性支出列支核算,其收取的各项费用并在一张发票上难以划分的,应作为价外收入计算征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