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人能否保全债务人房产?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5-16 12:44
我来回答
共1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5-16 18:35
民法典对担保人能不能保全债务人财产没有作出规定,但对担保人的追偿权作出了规定。担保人向债务人追偿时,情况紧急的,可以向*申请保全债务人财产。提供担保的第三人承担担保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此外,在判决生效后至该判决执行前,当事人有转移、隐匿、出卖或毁财产的行为,必须采取保全措施的,人民*也可以依职权作出财产保全的裁定。)担保人提交人民*的保证方式主要为保证金、土地或房产等不动产以及银行保函、信用担保。关于担保人能否保全债务人房产?的法律问题,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债权债务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民法典对担保人能不能保全债务人财产没有作出规定,但对担保人的追偿权作出了规定。担保人向债务人追偿时,情况紧急的,可以向*申请保全债务人财产。
财产保全一般是在债务人有恶意逃避债务时才能申请的,如果对方只是欠钱不还,并没有转移财产,*一般是不受理保全申请的。如果对方失踪并且转移财产,是可以申请财产保全的。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1、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财产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起诉前向人民*申请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驳回申请。2、人民*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3、申请人在人民*采取保全措施后十五日内不起诉的,人民*应当解除财产保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九十二条【人保和物保并存时担保权的实行规则】被担保的债权既有物的担保又有人的担保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债权人应当按照约定实现债权;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债务人自己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应当先就该物的担保实现债权;第三人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可以就物的担保实现债权,也可以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提供担保的第三人承担担保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
第七百条【保证人追偿权】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有权在其承担保证责任的范围内向债务人追偿,享有债权人对债务人的权利,但是不得损害债权人的利益。
申请诉讼保全的流程
当事人向人民*提出财产保全的申请,这是他的权利;在他申请诉讼保全的同时,必须向人民*提供担保,这是他的义务。只要当事人的申请符合诉讼保全的条件,并且提供担保的,人民*都应当作出财产的裁定。人民*在作出裁定时,没有必要作调查,但必须对当事人的申请认真进行审查。
诉讼保全一般是由当事人在起诉以后判决执行以前或者在起诉的同时,向人民*采用书面方式提交书面申请。以口头方式提出的,人民*应当记录附卷,并由申请人签字、盖章。申请书和笔录应当载明请求诉讼保全的原因,保全的标的物或者有关财产的种类,数量、价额及所在地。当事人不服一审判决提出上诉的案件,在第二审人民*接到报送的案件之前,当事人有转移、隐匿、出卖或者毁损财产等行为,必须采取诉讼措施的,由第一审人民*制作财产保全的裁定,应及时报送第二审人民*。此外,在判决生效后至该判决执行前,当事人有转移、隐匿、出卖或毁财产的行为,必须采取保全措施的,人民*也可以依职权作出财产保全的裁定。
申请人必须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驳回申请。(担保主要采用财物担保的形式,提供担保的财物数额应相当于请求保全的金额,担保能在审理过程中双方的权利都能得到平衡。)
担保人提交人民*的保证方式主要为保证金(现金或存款)、土地或房产等不动产以及银行保函、信用担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