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5-16 12: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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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5-16 17:48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一十条规定,买卖合同合同生效后,买卖 合同未约定 付款时间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第五百一十一条 第二、四项规定,当事人就有关合同内容约定不明确,依据前条规定仍不能确定的,适用下列规定: (二)价款或者报酬不明确的,按照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确定;依法应当执行*定价或者 *指导价 的,依照规定履行。 (四)履行 期限不明确 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请求履行,但是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六十一条买受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时间支付价款。对支付时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买受人应当在收到标的物或者提取标的物单证的同时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