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做违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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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5-22 1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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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5-26 14:46
准确说你的行为是违反了你与该联盟的合同约定,是一种违约行为。同时你的行为也违反了民法通则诚实守信的原则,但由于至今为止你的合同相对方并没有就你的违约行为提出任何主张,所以你无须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目前我国法律对在互联网上进行广告推广的做法没有具体的法条规定,这是你和该联盟网站之间的民事关系,应该遵守你们之间的约定。由于你注册时认可了该联盟网站制订的格式条款,而且他们的条款并不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也不违反民法通则的基本原则,因此你们之间的协议就是有效的,应当遵守的。你提到自己点击广告的行为,显然违反了该协议的约定。不过根据你所说的情况,该协议约定对这种违约行为的处罚主要是封号,所以,即使将来该联盟网站向法院等机关主张权利,应当也只能导致你的帐号被封的法律后果。当然,你从该网站取得的推广广告的那些报酬,如果将来你的行为被该联盟发现,并且他们向法院起诉主张你这些收入是不当得利应当返还,一般法院会支持他们的主张的,前提是——他们从发现你的行为到起诉之日不满二年。
私下说一句,这样的联盟网站有些让人不可思议,管理也忒混乱了些,自己点击广告的行为应当是很好发现的,通过查询你的IP段就该能知道,个人感觉,除非你有条件让你父亲的帐号与你的IP地址永远无关,不然还是不要这么做的好。这个联盟网站的管理人员要不就是太傻太傻,要不就是有其他深层次目的。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5-26 14:40
首先,你前期的做法肯定违反了双方合同条款中的规定,也就是你确认的框中的相关内容.但是,你目前讲到的一旦出现自行点击或用自动程序点击时,会作封号处理,但并不知道合同条款中还有没有约定因违规点击已付的费用是否应该返还的条款.如果没有特别约定,那么你已经取得的收益应该不会被返还,因为封号已经是对你违约的处罚了.至于你为什么没有被封号,可能是因为网站事务比较多,或是你自行点击的不算太多,还没被发觉吧.总而言之,你的这做做法违反了合同的规定,所需要承担的是民事违约责任.
另外你谈到用他人名义另行注册帐号的问题,这里想提醒你再仔细研究一下合同条款,到底是不能用你自己注册的帐号点击还是你所用的IP地址都会被封杀掉?如果只是注册帐号上的限制,那么另行注册的做法从法律上讲是没有太大问题的.
准确说你的行为是违反了你与该联盟的合同约定,是一种违约行为。同时你的行为也违反了民法通则诚实守信的原则,但由于至今为止你的合同相对方并没有就你的违约行为提出任何主张,所以你无须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目前我国法律对在互联网上进行广告推广的做法没有具体的法条规定,这是你和该联盟网站之间的民事关系,应该遵守你们之间的约定。由于你注册时认可了该联盟网站制订的格式条款,而且他们的条款并不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也不违反民法通则的基本原则,因此你们之间的协议就是有效的,应当遵守的。你提到自己点击广告的行为,显然违反了该协议的约定。不过根据你所说的情况,该协议约定对这种违约行为的处罚主要是封号,所以,即使将来该联盟网站向法院等机关主张权利,应当也只能导致你的帐号被封的法律后果。当然,你从该网站取得的推广广告的那些报酬,如果将来你的行为被该联盟发现,并且他们向法院起诉主张你这些收入是不当得利应当返还,一般法院会支持他们的主张的,前提是——他们从发现你的行为到起诉之日不满二年。
私下说一句,这样的联盟网站有些让人不可思议,管理也忒混乱了些,自己点击广告的行为应当是很好发现的,通过查询你的IP段就该能知道,个人感觉,除非你有条件让你父亲的帐号与你的IP地址永远无关,不然还是不要这么做的好。这个联盟网站的管理人员要不就是太傻太傻,要不就是有其他深层次目的。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5-26 14:40
1、既然你经过查询知道“那个广告联盟不是骗人”,那么你按照该网站的规则注册,就成为它的合法用户。也就是和该网站成立合同关系。
2、作为用户就应当遵守合同条款。合同有“禁止自己点击广告,和用自动化点击程序来点广告”的条款,你的行为属于违约行为是显而易见的,你自己点自己的广告点了很长时间他们也没封号,是你的违约行为未被发现,而不是因此就认为你的行为是不违约而合法的。
3、以你爸爸(或者其他人)的名义注册一个帐号,你再去点,虽然属于以合法的形式掩盖非法的目的的特殊违约行为(因为在本质上仍然是自己在点击)。但是,如果规则条款没有禁止这种行为,那就是利用合同漏洞打“擦边球”,对方也无从认定你的行为是违约,在规则条款没有完善之前可以实施。
回答者: 吾本渔樵 - 探花 十一级 11-5 09:18
bu xiaode ai
回答者:sjandwd - 见习魔法师 二级 11-5 09:36
哪个联盟,共享一下.呵呵呵...
回答者:ensonfly - 秀才 二级 11-5 09:41
准确说你的行为是违反了你与该联盟的合同约定,是一种违约行为。同时你的行为也违反了民法通则诚实守信的原则,但由于至今为止你的合同相对方并没有就你的违约行为提出任何主张,所以你无须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目前我国法律对在互联网上进行广告推广的做法没有具体的法条规定,这是你和该联盟网站之间的民事关系,应该遵守你们之间的约定。由于你注册时认可了该联盟网站制订的格式条款,而且他们的条款并不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也不违反民法通则的基本原则,因此你们之间的协议就是有效的,应当遵守的。你提到自己点击广告的行为,显然违反了该协议的约定。不过根据你所说的情况,该协议约定对这种违约行为的处罚主要是封号,所以,即使将来该联盟网站向法院等机关主张权利,应当也只能导致你的帐号被封的法律后果。当然,你从该网站取得的推广广告的那些报酬,如果将来你的行为被该联盟发现,并且他们向法院起诉主张你这些收入是不当得利应当返还,一般法院会支持他们的主张的,前提是——他们从发现你的行为到起诉之日不满二年。
私下说一句,这样的联盟网站有些让人不可思议,管理也忒混乱了些,自己点击广告的行为应当是很好发现的,通过查询你的IP段就该能知道,个人感觉,除非你有条件让你父亲的帐号与你的IP地址永远无关,不然还是不要这么做的好。这个联盟网站的管理人员要不就是太傻太傻,要不就是有其他深层次目的。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5-26 14:46
这是属于民事范畴的合同违约行为。虽然,楼主的行为是违约行为,需要承担民事责任,但是,仅仅构成民事欺诈,而不构成行政诈骗或刑事诈骗。如果相对方发现并追究,只是退回欺诈所得,从实践的角度基本不太可能追究。
法理上构成违约的原因很简单,从合同的文义解释上似乎只要不是楼主本人点击就不构成违约,实际上这是对法理的误解。
合同的解释包括文义解释、目的解释、扩张解释、缩小解释等。一般情况下,合同是从字面上的文义进行解释的,“禁止自己点击广告,也禁止用一些自动化点击程序来点广告”,这里的自己似乎从文义上看只是指楼主本人,实际上这样解释显然是错误。
因为,违反合同目的的解释是不能成立的,本合同的目的非常明显,是广告网络希望通过获得非楼主(非合同相对人)的点击获得广告点击率。合同目的显然不是获取非正常的自我点击,违反合同目的的行为即使合同没有规定,也构成了根本违约,非违约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违约方的违约责任(包括赔偿损失,如果合同有约定的违约金等)。
这时,合同使用的解释不是字面上的文义解释,而是目的解释和扩张解释。就是对“自己”的目的解释和扩张解释,这里的自己包括楼主本人、其利害关系人(父母、亲友等),而不是通常意义上的楼主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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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似的例子就是行使正当防卫的本人,在司法解释中做了扩张解释,本人不仅指正当防卫行为人,还包括其直系亲属,如果是旁系亲属或陌生人就不是正当防卫人,而是见义勇为了。
因此,如果父亲看见儿子被人侵害,上去实施救助防卫行为,只构成正当防卫,而不构成见义勇为,不能申请见义勇为的奖励;如果是表哥看见表弟被人侵害,上去实施救助行为,就构成见义勇为,可以申请见义勇为的奖金。
也就是说,即使是法律条文也应当根据立法目的进行扩张解释、缩小解释,而不能因为法律条文规定“本人”就按文义进行解释,仅仅指被侵害人本人。
一般而言,立法或合同解释的核心是目的解释,如果目的很明确,就应当根据立法或合同的目的进行扩张或缩小解释。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5-26 14:44
现在这样的广告联盟不少,骗人的很少,因为他没有什么理由要你寄钱。百度等搜索排名都是按点击数收费,广告联盟就是这种情况下出现的新行业。说白了就是帮百度点击广告。所以说网络广告的水分比较大。
现在针对百度的工具非常成熟,可以购买IP,利用工具增加点击量,很少能查的出来。GOOGLE查的比较严格,发现问题就封帐号了。
你这不算违法,因为法律对此没有明确约定。我个人认为这种广告联盟从深层次来说都是违法的,因为其违背了客户制作广告的本意。变成了单纯的为点击而点击,有欺骗行为。没有吸引眼球停留1秒钟。现阶段你可以放心的做,只要那个广告联盟不要你交钱基本就没有问题。违约操作是必然的,你违约他也不能告你,你们签的那所谓协议跟本就见不得光,试想让投放广告的客户看见了,如何了得。哈哈!
帐户停了在开一个。呵呵。你不违约操作的话,能有几个钱哦!有钱人多,他们原意投放,你赚点小钱也就无所谓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