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5-15 22: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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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5-29 02:33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核心规定:</当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但不满一年未能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合同,法律要求他们对劳动者每月支付双倍工资,这一条款旨在保障劳动者权益和劳动合同的规范性。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规定:</如果用人单位违反规定,未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自应签订时刻起,每月支付的双倍工资也必不可少。具体解释在《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六条中进一步细化。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六条详解:</雇主需支付双倍工资,并补订书面合同。如果劳动者拒绝,雇主将依法终止关系并给予经济补偿。双倍工资的支付从满一个月后的次日起算,到补签合同前一天结束。
特殊情形:</当符合第十四条第二款(一)至(三)款条件时,即连续工作满十年、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国企改制等情况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成为法定要求。
劳动合同法的出台,旨在强化劳动合同制度,平衡雇主与劳动者的关系,确保劳动者权益,推动劳动关系和谐稳定。该法自2008年1月1日起生效,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在2007年修订。
以上内容希望能帮助大家理解和运用《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确保在实际操作中合法合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