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次法院未判离婚二次起诉有什么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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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5-14 16: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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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5-29 01:14
在诉讼离婚时,涉及二次起诉的问题上,会涉及以下几方面的内容:
第一,如果双方在第一次起诉后没有判决双方离婚的,想离婚的一方又有新的证据,可以随时到法院起诉,但是这种新的证据需要法院的确认。
第二,如果没有新的证据,那么需要当事人在一审结束后半年再次起诉。因为,根据《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第三,第二次起诉离婚的程序与第一次起诉无异,但是会更简便一些,只要提交一审的结案证明或者判决即可。
第四,法院审理离婚案件与几次起诉没有关系。根据《婚姻法》(修正案)第32条第2款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这一规定说明,男女一方提出离婚后,是否准予离婚,不取决于另一方是否同意离婚,而是法院依据夫妻双方的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和调解有无效来决定。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5-29 01:14
作为原告的话,需要注意以下事项:
1、提供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以便达到离婚的目的;
2、同时还需要提供财产的证据,便于法院认定夫妻共同财产的存在,以便分割财产;
3、若要争取小孩抚养权的话,则提供证据证明小孩跟随自己会获得较好照顾的证据,比如自己经济状况良好、有时间精力照顾小孩等等。
作为被告的话,则需要提供与上述3点相反的证据,来达到不离婚,或者财产分割对自己有利、小孩抚养方面对自己有利的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