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商广告与售房合同不一致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5-28 1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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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6-04 12:50
1、开发商的广告是要约邀请不错
但是按照我国房地产法有关规定,商业广告有明确构图,以及房屋实体用材,环境介绍,并在广告中明确提出过时样板房的,则按照广告中的内容为标的。
2、因为你所签订的购房合同一般是格式合同,就是你只要签字就可以的模式,所以你可能忽略其中的一些条款,这是非常正常的,所以,除非对方能够举证说明合同签订中明确向你提醒用混合结构换了,否则按照广告为准,即使签订合同也可以按照广告内容要求退房或者申请违约金。
3、具体涉及到退房,一般法院查量的标准是,对方违约程度足以使你改变是否购房的意图。如果法官觉得开发商的违约足以导致你放弃买这套房子,会判决退房,如果相反,则支付违约金,但不退房。
4、你所要提供的证据,1,对方公司的广告,宣传单,最好上面有公司印章,防止公司抵赖,2,买房的格式合同,3,支付房款的依据,4,现在楼梯结构的照片。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6-04 12:49
首先,这要看开发商的广告是怎么宣传的,广告在合同法上一般被认为是要约邀请,其内容只是一个参考,不具有法律效力。但是如果广告内容符合要约规定,应视为要约,如注明为要约或写明相对人只要作出规定的行为就可以使合同成立者,等等
按照楼主的问题,如果开发商在广告中以醒目的文字或符号标明了建筑物的结构等,我个人认为应当视为要约,开发商应当受到该内容的约束,楼主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撤销合同,退回首付款并加付银行同期利息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6-04 12:49
1,开发商的行为属于商业欺诈。(虚假广告)
2,你可以要求终止合同,并要求开发商返还首付。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6-04 12:54
可以,开发商进行了欺骗宣传,有欺诈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