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5-28 17: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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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6-14 21:59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离婚后房屋权属变化是否征收契税的批复》: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夫妻共有房屋属共同共有财产。因夫妻财产分割而将原共有房屋产权归属一方,是房产共有权的变动而不是现行契税政策规定征税的房屋产权转移行为。因此,对离婚后原共有房屋产权的归属人不征收契税。所以夫妻离婚后办理房屋转移,只要能提供离婚判决或离婚证等能证明夫妻确已离婚的有效文书,则同样不需要缴纳契税等费用,因为由于离婚引起的房屋过户不是房屋买卖行为。所以把房子过户到女方名下的是不需要契税等费用,但是登记费、工本费还是需要缴纳的。离婚后房子变更登记到您的名下了,就属于您的个人财产,买卖的时候就不需要经过男方同意了。以上建议供您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