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签的员工培训合同,服务两年,我干了半年提前三十天辞职算违约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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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5-28 17: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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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6-01 16:14
这个你是要支付违约金的,但是计算公式错误,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用人单位是不能随意主张劳动者违约金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
综上所诉,你最多支付公司的培训费用,你公司的赔偿金额=因培训所产生费用总额*为服满劳动合同期,这条违法,所以对你无效。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6-01 16:08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6-01 16:07
从目前您所提供的信息来看,是需要支付赔偿金的。
具体的计算方法如下:
培训费用:指包括来回的路费、食宿费、企业方直接支付的培训费用及其他因本次培训而产生的费用等都可列入培训费用之列。
时间:一般来说,服务期限由企业方和劳动者共同协商而定,上述服务期限为2年则表示,自培训结束之日起,未满2年的,应扣除已服务期限内的金额,剩余的可以要求劳动者进行赔偿。
计算方法:
例如,培训费用2000.00元(假定已包含所有费用在内),约定服务期限2年,目前已服务时间为半年。则应支付的赔偿金额为:2000/2*(2-0.5)=1500元。
也就是说应赔偿金额为1500元,这是上限。如果觉得多,可以再与企业协商,如协商不成,则支付培训费1500元。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6-01 16:15
肯定是要的啊,你没有达到2年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