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社区矫正实施办法》,下列社区矫正人员中,县级司法行政机关应当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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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5-14 1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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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5-31 20:39
【答案】:D
《社区矫正实施办法》规定,社区矫正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县级司法行政机关应当给予警告,并出具书面决定。……(2)违反关于报告、会客、
外出、居住地变更规定的…….社区矫正人员因就医、家庭重大变故等原因,
确需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旗),在七日以内的,应当报经司法所批准;超过七日的,
应当由司法所签署意见后报经县级司法行政机关批准。D项,违反了关于外出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