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各项中哪一项不属于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的内容?( )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5-30 1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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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6-19 01:14
【答案】:D
《城市规划编制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46号发布)》第四十一条,控制性详细规划应当包括下列内容:①确定规划范围内不同性质用地的界线,确定各类用地内适建、不适建或者有条件地允许建设的建筑类型。②确定各地块建筑高度、建筑密度、容积率、绿地率等控制指标;确定公共设施配套要求、交通出入口方位、停车泊位、建筑后退红线距离等要求。③提出各地块的建筑体量、体型、色彩等城市设计指导原则。④根据交通需求分析,确定地块出入口位置、停车泊位、公共交通场站用地范围和站点位置、步行交通以及其他交通设施。规定各级道路的红线、断面、交叉口形式及渠化措施、控制点坐标和标高。⑤根据规划建设容量,确定市政工程管线位置、管径和工程设施的用地界线,进行管线综合。确定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具体要求。⑥制定相应的土地使用与建筑管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