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的刑事案件判三年以下的基本都是缓刑吗?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5-30 10: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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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6-04 01:38
并不是这样,要根据所涉案件对社会的危害程度,犯罪嫌疑人的认错态度、是否取得被害人谅解,是否有可以减轻或免除处罚的情形等因素。
如加害方已赔偿受害方取得谅解,法院在量刑时会酌情予以考虑,判处缓刑或适用下线刑期的可能性很大。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6-04 01:37
谁说的,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6-04 01:37
你好
当然不是!法律规定是可以,不是应当!判缓刑要符合相应条件:
《刑法》
第五节 缓刑
第七十二条【适用条件】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6-04 01:42
不是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6-04 01:39
要看是什么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