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武时期的工矿业发展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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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5-28 2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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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05-29 04:05
此外,洪武时期实行了不与民争利、不劳民伤财、取之有道的务实经济国策,对工业和采矿业的发展影响深远。明初采矿业的管理主要有两种形式:私人经营和官方经营。当时民间经营力量薄弱,官方经营起主导作用,也就是现代人俗称的国营经营。就明初官营而言,主要限于金银等贵金属的生产和盐、火药、火器的生产,其他行业基本放开。在获得政府批准后,普通人只需要缴纳一定的税收就可以开始盈利。这其中的关键是朱元璋在洪武时期更注重与民同息,藏富于民。东吴十五年五月,河北广平府官员王运道讲学说:河北磁州临水镇产铁时,在此设冶铁提督署,招兵一万五千户开采冶铁。那一年,铁的年产量达到100多万斤。恳请陛下在此立炉冶铁。朱元璋听了之后,非常生气。然后他说,听说治天下无德,天下无利。什么此外,利益在于人民。如果人民得到他们的好处,它将造福人民。如果对官员有利,官员专事其利,就会对人民不利。今天,仍然有许多铁冶炼厂,并不缺乏军用物资,人民美国人的生计已经决定了。如果这个地盘重新建立,又要被搅乱,也要把一万五的炼铁厂赶出去。说完,皇帝朱就把这个与民争利、驱民争利的王允道用刑一杖,然后把他流放到海外。这种事情在洪武年间不止发生过一次。吴二十年,官军老先锋丁成讲学说:河南、陕西一带原来的银矿,历代都在这里开采,每年收入颇丰。可惜现在已经废弃了。臣恳请陛下发函重设机构,进行开矿,以增加一些国家开支资本。洪武皇帝看完奏章后,对大臣说:君子以正,小人以利。义者以民之利为心,利者以民为务。所以,凡是为利益说话的,都是人民的贼。尝旧元时,江西城民告官收金,年初钱数尚够打理,耗人很长一段时间的权力。一个州的人民深受其害。土地生产出来的东西,有时候很差,老了就什么也得不到了。有贪一是他自己的功劳,而不是法庭。对人民有同情心,但不知道这可以作为一种警告,这应该是有效的吗?从朱元璋的上述两次发言中,我们不难发现,这位奇特的明朝开国皇帝对工商业的总的态度是:讲义不讲利,不与民争利,不为民劳,取之有道。这种工商行政管理思想在洪武时期的治国实践中体现得最为典型,那就是冶铁业的开采。明朝初期,一切都是废墟,关颖铁矿开始在各地生产。经过十几年的发展,到洪武十八年,铁矿石产量已经满足了朝廷的需要。朱元璋下令各地布政司停止炸铁冶铁,百姓苦不堪言。两年后,洪武二十年三月,由于制作兵器需要大量特种生铁——山西云子铁,洪武朝廷下令重设太原府交城县大同冶铁所,开采冶铁;五年后,也就是公元25年
除了保留前面提到的常驻工匠,朱元璋努力建立一个由手工艺人和其他社会群体组成的社会,是一个静态的秩序体系,具有阻碍社会发展的副作用。因为草根皇帝接受了中国的理想传统的农业社会制度,并以此作为他的执政理念,——名士、农、工、商都保住了饭碗,相安无事,导致洪武整个工商业被置于大一统帝国的最后位置。工匠虽由轮班制转为轮班制,但在一定程度上解放了手工业生产力;帝国政府原则上不与民争利,不为民效力,只需够用。这对于广纳民资,藏富于民,确实有积极意义。但他们在盐业、金银等非常重要的行业实行绝对的国家垄断制度,在源头上把工商业挤压到非常不利的地位;此外,在朱元璋在美国人的观念中,工商营利性行业被视为与人相悖的不健康行业美国的安全和国家安全。原则上不提倡,只能在统一帝国需要的时候适度剥削。诚然,这种观念对于保护国家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有一定的合理成分,但问题是,在朱元璋时代,我们民族的工商业发展还处于初级阶段,而洪武皇帝却如此保守和克制。这对一个国家的繁荣极其不利美国的工商业。因此,朱元璋美国的工商民族政策不适合中国的大局和客观实际宋元以来中国工商业的发展。与其说朱元璋是想在工商业上大展宏图,不如说他是在修复宋元以来被部分破坏的传统自然经济结构,在士农工商各个层面重建有序的社会秩序。帝国的最高统治者朱元璋建立了严格控制、井然有序的商业秩序。他治国的经济思想基本上是传统的自然经济主义,他对工商业的要求首先是服务于君主专制下统一帝国的需要。二是维护社会稳定。这一思想也反映在他对商业和经济的政策中。与商业手工业相比,它具有更大的流动性,流动性对一个传统的以农业为基础的社会和农耕经济构成了巨大的潜在威胁。因此,中国历代统治者基本上都奉行崇本抑末的国策,而明朝开国皇帝朱元璋对此尤为热衷,甚至到了痴迷和疯狂的地步。明朝初年,商业的管理在国内:做生意的商人有官方的商业指南,如果没有商业指南,就以小偷论处;盐商要有盐,茶商要有茶,否则以走私罪判死刑。总而言之,一切有可能拿下意大利的都被政府垄断和控制。说白了,就是帝国政府计划票。盐相当于盐票,茶相当于茶票。报价,也叫引子报价,相当于商业票,但当时几乎不发肉票、粮票、布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