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5-29 04:43
共4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6-03 00:47
妻子婚前购买的房子,如果婚后没有要求丈夫共同还债的话,是不需要被用来抵债的。热心网友 时间:2024-06-03 00:38
一般是不会的,必须得经过妻子同意,因为这不算是婚前财产,丈夫没有权利去把房子拿来抵债。热心网友 时间:2024-06-03 00:45
若丈夫陷于债务危机,妻子在婚前购买的房子不会被用来抵债,因为这个房子是妻子的个人财产,不是夫妻共同财产。即使是两个人共同拥有的房子,也需要再查明丈夫欠债的原因之后再用房子抵债。比如丈夫因为赌博欠下了巨债,这就是丈夫的个人债务,不是夫妻共同债务,妻子可以同丈夫离婚,然后把共同的房子卖出去,两个人再把房款分一分。
现在很多人都比较喜欢看小说或者偶像剧,对于里面的出轨净身出户是比较相信的,其实法律上根本就没有这项规定。并且丈夫欠的钱或者妻子欠的钱也不需要由另一方偿还,只要这个钱不是两个人共同的债务,比如说不用于婚姻的生活。再加上丈夫欠的钱妻子是不知道的,所以妻子根本就没有还这个钱的义务,更别提是用自己的婚前房产去贷款。虽然两个人已经结婚了,但是夫妻本是同林鸟,大难临头各自飞,也是没有权利去让两个人一直紧紧绑在一起的。妻子也需要在该做决定的时候做决定,不要傻傻的把自己的房子赔出去。
小编也在网络上看了一些网友的分享,说结婚之前不清楚丈夫是怎样的人,结婚之后才发现对方因为吃喝玩乐欠下了很多的钱,并且在离婚之后就一走了之,债主就让妻子来还债。而这个妻子也是比较善良的,就把这些债还清了。这样的人是非常好的,但也没有还债的义务。希望每个人都要保护好自身的权益,不要太过于软弱,不然就会让自己的生活陷入困境。
结婚之前妻子一定要保护好自己的个人财产,并且还要查清楚丈夫的为人,不要嫁给一个赌鬼或者只知道玩不赚钱的人。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6-03 00:39
房子都属于婚前个人财产。房子涨价属于自然增值,增值部分归户主个人所有。如果房子用于出租,租金属于投资经营收益,归户主个人所有。但出租行为如果发生在婚姻存续期间,租金属于两夫妻共同财产,应当平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