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5-28 22:42
共2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6-18 21:17
劳动法第18条的规定,无效的劳动合同,从订立的时候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确认劳动合同部分无效的,如果不影响其余部分的效力,其余部分仍然有效。
违反法律规定的劳动合同约定通常是无效或者部分无效,劳动合同的无效需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或人民法院进行认定,劳动合同被确认无效,劳动者已付出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
相关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
第二十五条 除本法第二十二条和第二十三条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
第二十六条 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
(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有争议的,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第二十七条 劳动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第二十八条 劳动合同被确认无效,劳动者已付出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劳动报酬的数额,参照本单位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6-18 21:19
违反法律规定的劳动合同中的条款无效,其他条款仍旧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