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5-28 21:59
共3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5-30 20:12
依物权法来说,这套房是妹妹的财产与夫妻俩无关。如果丈夫是婚后一次性付款,写了妹妹的名字,妻子想保护自己权益就必须举证,证明妹妹名下的房产自己有实际出资,并且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办了妹妹的名字。这举证很难!关键是要证明是丈夫婚后全额出资,再根据婚姻法有关婚后共同收入的条件确定妻子的具体出资额。热心网友 时间:2024-05-30 20:13
听你的口气,房子应该是婚后买的。那要看买这个房子的钱的来源了。是丈夫的个人财产的话,那就没办法了。只要里面有夫妻共同财产,那么丈夫当然不能私自处分。不过,他妹妹完全可以是善意第三人。这个妻子不好举证,只能在最后离婚是让丈夫赔偿财产。哎!像一楼说的,这个问题比较复杂。遇到这种配偶,只有三个字“没办法”。我是男的。相对于妹妹来说,我更相信妻子(虽然还没有)。追问他妹妹不是善意第三人。。因为完全知道自己的哥哥是为了防止分割财产才故意将房子放在自己名下的哦。。。是共同财产,这个男人太狠毒了!诶~追答呵呵。这个是要举证的,没有证据就等于是善意第三人。所以,只能在离婚的时候要求赔偿。不过,也是有解决办法的。就让妻子,让丈夫把房子转到他们两人的名下。丈夫有脸不答应吗?不答应,就考虑离婚。当然,这个要看他们的感情,家家都有一本难念的经。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5-30 20:13
这样的问题,太复杂,你需要律师当面咨询!妻子要举证证明,那房子是婚后取得的,属于夫妻共有,难度很大!这样的老公很可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