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5-29 0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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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7-19 10:01
没有道理的。
以青岛大学为例,依据《青岛大学学分制管理暂行规定》第六条规定:课程学分的计算以该门课程在培养方案中安排的学时数为主要依据。原则上各类课程的学分计算方法如下:理论课每16学时1学分;实验课每32学时1学分;公共体育课每32学时1学分;实践教学环节(实习、课程设计、毕业设计、毕业论文等)分为集中实践教学和分散实践教学,分别为每教学周1学分和每32学时1学分。
学生应修读的基本学分数原则为:基本修业年限为四年的专业160学分,基本修业年限为五年的专业220学分,基本修业年限为七年的专业300学分。各专业的必修课和选修课学分所占比例由各教学单位根据学校的指导意见确定。
扩展资料:
大学学分的相关要求规定:
1、学生在学校规定的修业年限内,修完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内容,但未达到毕业要求,可以申请结业。
2、结业学生在规定的修业年限内,经过重修有关课程,且达到毕业要求的,以结业证换发毕业证,毕业时间按发证日期填写;结业学生超出学校允许的最长修业年限的,经学校审核后作永久结业处理,不再换发毕业证书。
3、学生在学校规定的修业年限内修完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内容,取得规定的总学分,德、智、体达到毕业要求,准予毕业,由学校颁发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经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批准,由学校颁发学位证书。
参考资料来源:青岛大学-《青岛大学学分制管理暂行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