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一家工厂工作5年了,公司要辞退我,劳动合同2份都掌握在公司手中,根...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5-31 08:01
我来回答
共5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6-24 11:22
员工离开公司的原因不同,依照法律规定,补偿或赔偿是不一样的,具体可以参考下面观点:
若公司无合法理由辞退员工,是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每工作一年支付2个月工资作为赔偿金。以员工离职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计算工资标准,是全部工资的平均。
若公司有拖欠工资或克扣工资或单方面调工作岗位或降低工资等违法原因,可以以此被迫提出离职或确实是生产经营困难等原因解除,是有补偿的, 每工作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
若公司有少发或不发加班工资的情况,您可以以此被迫提出离职或确实是生产经营困难等原因解除,是有补偿的,每工作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
公司若不提供劳动条件,变相调岗,也可以以此被迫提出离职,要求公司每工作一年支付你一个月的工资。同时可以要求公司结清全部工资。
若公司与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应支付每工作一年一个月工资作为补偿金。
有以下情形,公司解除是合法的,不用赔偿。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劳动合同无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6-24 11:21
一、未提前一个月通知的,支付一个月的待通知金;
二、支付从入职日到离职日期间的经济补偿金;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所以按你的所说的情况,应该是支付五个月的工资
三、为你办理失业相关手续,可按月领取失业金。
第四十二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你自己提出解除合同的,无补偿。没有任何加班费可向劳动监察大队举报。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6-24 11:22
第一,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未将劳动合同文本交付劳动者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如果你能例举出公司因未给你劳动合同而对你造成损害的,公司需给你赔偿)
第二,辞退赔偿部份,与tracygxh看法一致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6-24 11:22
是否能拿到经济补偿,要看公司辞退你的理由。若因为严重违反公司劳动纪律而被辞退,公司不用向你支付任何经济补偿金。
若因为你业绩问题或其它原因,公司按照法律程序辞退你,那么公司应提前30天通知你并支付你5个月薪资的经济补偿;若未提前通知你,则加上代通知金,公司应支付你6个月的薪资。
若公司违反法律程序非法辞退你,那么公司应按上述标准支付你双倍的经济补偿。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6-24 11:21
没有按国家规定支付加班费的话,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
用人单位解除与你的劳动关系(或者说辞退你)分以下三种情况,你自己对照下属于哪种情况,应该支付经济补偿金或赔偿而没有支付给你的,可以在1年内申请免费的劳动仲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详细咨询可以联系我:
1、用人单位与你解除劳动关系,没有任何理由,也没有支付任何经济补偿金的,你没有过错不存在《劳动合同法》39条规定的情形,可以认定该用人单位行为属于《劳动合同法》87条规定的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情形,应该支付你赔偿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你2个月的本人工资,2N;
2、用人单位依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19条规定情形与你解除劳动关系的,其中符合《劳动合同法》46条规定的,应该支付你经济补偿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你一个月本人工资,N;符合《劳动合同法》第40条,并没有提前1个月通知你的还可以要求代通知金,N+1;
3、你存在《劳动合同法》39条的规定的情况,用人单位与你解除劳动合同,不需要支付任何经济补偿金,也不需要提前通知你。
相关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39、40、46、47、87条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19条,我百度空间与QQ日志有劳动法领域相关法律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