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5-30 23:43
共5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7-16 06:57
不予以治安处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条例》第十一条 吸毒人员可以自行到具有戒毒治疗资质的医疗机构(以下简称戒毒医疗机构)接受戒毒治疗。
吸毒人员自行到戒毒医疗机构接受戒毒治疗的,公安机关对其不因吸毒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扩展资料:
吸毒工具引儿子好奇 “瘾君子”主动投案要求戒毒
2017年03月20日17:32 来源:人民网-安徽频道
3月19日晚,明光市公安局靳郢路派出所依法查处一名吸毒人员。
3月19日21时许,明光市居民小杰(化名)主动到靳郢路派出所投案,声称自己吸食了冰毒,希望民警依法处理。值班民警对小杰身份进行核实,发现其于2016年7月因吸食冰毒被明光市公安局处理一次。随后,经检查,小杰尿检结果呈阳性。
小杰交代,他于3月18日下午在明光市某网吧卫生间内用自制的吸壶吸食了冰毒。
当民警问及小杰投案的原因时,小杰回答是因为10岁儿子。
原来,3月18日晚,小杰吸毒后回到家中,吸毒用的玻璃球无意中被儿子看见,当儿子好奇问玻璃球为何物时,小杰意识到了问题的严重性。
小杰经过深思熟虑,考虑到自己的家庭现状,夫妻离异,眼看儿子一天天长大,他怕自己在毒品的道路上越走越深,更为了能让儿子有一个良好的成长环境,小杰下定决心戒毒。
因小杰主动投案,并如实交代违法事实,当晚被明光市公安局处以拘留五日并处罚款200元的处罚,同时社区戒毒三年。
参考资料:人民网-吸毒工具引儿子好奇 “瘾君子”主动投案要求戒毒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7-16 06:59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7-16 06:59
是呀,干嘛要去公安机关呀,可以自己戒掉的呀。我朋友都已经戒掉了呀!热心网友 时间:2024-07-16 06:52
A,自己戒毒不会有任何处罚。所以没有必要到什麼单位登记,为自己找麻烦。热心网友 时间:2024-07-16 06:56
根据禁毒条例第十一条,吸毒人员可以自行到具有戒毒治疗资质的医疗机构接受戒毒治疗。吸毒人员自行到戒毒医疗机构接受戒毒治疗的,公安机关对其不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所以应该是选择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