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方有家暴,对离婚诉讼有用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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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5-31 03: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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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07-19 23:28
男方家暴报警过起诉离婚有用的,男方实施家庭暴力,女方作为受害者可以报警,派出所对男方教育批评出具训诫书,另外,女方还可以起诉离婚,结束婚姻关系,这也是保护自己的一种手段。由于男方存在家暴,法院是会支持女方诉求的。
一、男方家暴报警过起诉离婚有用吗?
家庭暴力报警是有用的。家庭暴力对受害人来说可谓是造成了巨大的伤害,可以报警处理这类问题,从而减轻自己受到伤害的程度。受害人应该根据受伤的情况,由公安机关或者是居委会、所在的单位出具相关的证明,到鉴定部门做伤情鉴定报告,需要进行医治的,应该到医治机构就诊并且保存好单据。
在司法实践中,一般情况下,第一次起诉离婚不会判决离婚,但是涉及男方家庭暴力的情况,女方在第一次起诉离婚可能会直接判决离婚。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1、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2、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二、公安机关对家暴实施者怎么处理?
公安机关接到家庭暴力报案后应当及时出警,制止家庭暴力,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取证,协助受害人就医、鉴定伤情。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因家庭暴力身体受到严重伤害、面临人身安全威胁或者处于无人照料等危险状态的,公安机关应当通知并协助民政部门将其安置到临时庇护场所、救助管理机构或者福利机构。
家庭暴力情节较轻,依法不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的,由公安机关对加害人给予批评教育或者出具告诫书。告诫书应当包括加害人的身份信息、家庭暴力的事实陈述、禁止加害人实施家庭暴力等内容。
综上所述,女方长期遭受男方家庭暴力,应当及时报警,由派出所处理,公安机关可以对男方教育或者作出处罚,如家暴构成故意伤害,还会追究男方刑事责任。女方提出离婚对方不同意,可以走诉讼离婚方式,家暴是法定过错,法院会判决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