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死亡的人的遗产等,打一成语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5-02 08:02
我来回答
共1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7-27 18:51
【1】法律术语应该是”代位继承“。
【2】代位继承的概念:是指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时,由被继承人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替先死亡的长辈直系血亲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一项法定继承制度,又称间接继承、承租继承。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继承人,称被代位继承人,简称被代位人。代替被代位人继承遗产的人称代位继承人,简称代位人。代位人代替被代位人继承遗产的权利,叫代位继承权。(《继承法》第11条)
【3】代位继承的特点:
(1)被代位继承人只限于被继承人的先死子女。
(2)代位继承人只限于被代位继承人的晚辈直系血亲,即只有被代位人的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等,才可以成为代位人,并不受辈分*。
(3)代位继承人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参加继承,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人应继承的遗产份额。
(4)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子女没有丧失继承权
(5)代位继承只适用于法定继承,不适用于遗嘱继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