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公务员普遍实行聘任制是不是有点不伦不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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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5-06 1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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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30 08:34
聘任制公务员是指以合同形式聘任、依法履行公职、纳入国家行政编制、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的工作人员,主要面向专业性较强的职位。《公务员法》对聘任制公务员有着相同的定义,还明确职位不得涉及国家秘密。机关聘任公务员平等自愿,聘任合同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者解除,不同于通过国考、省考进入国家公务员队伍中的公务员。
同时,聘任制公务员又不同于委任制公务员,《公务员法》明确,公务员职务实行选任制和委任制。委任制公务员是由任免机关在其任免权限范围内,直接确定并委派某人担任一定职务而产生的公务员。
而常被提及的“*雇员”并不在公务员范围内,他们是从社会雇佣的各方面专业人才,不占用行政编制,不具有行政职务,按照契约化管理。
是否进行公开招聘?
机关聘任公务员,一般应当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经过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察体检、公示等多个程序,才可办理聘任手续,签订合同。对于工作急需、符合聘任职位条件的人选少、难以进行公开招聘的专业性较强的职位,可以从符合条件的人员中直接选聘。
聘任合同期限多长?
合同期限为一年至五年。聘任为领导职务的,聘任合同期限为三年至五年,试用期为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