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企业不适合破坏性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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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5-09 02: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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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6-01 04:34
破坏性创新(Disruptive Innovation)是一个经济学名词,由哈佛大学商学院教授克莱顿·克里斯坦森在1997年首次提出。它指的是一种颠覆性的、具有突破性的创新,这种创新通常是由新兴企业或者在位企业中的新兴部门推动,通常以更简单、更低价、更性能的方式,突破传统市场和竞争者的预期,提供新的价值主张,改变市场结构,并创造新的消费群体。
不适合破坏性创新的企业通常有以下几种:
1. 缺乏远见和冒险精神的企业:破坏性创新往往需要企业具有远见卓识和冒险精神,因为这种创新在初期通常无法获得足够的资源和支持,需要企业不断地投入和探索。如果企业缺乏远见和冒险精神,可能很难推动破坏性创新的实施。
2. 过于注重短期利益的企业:破坏性创新通常需要在短期内投入大量资源,而且可能会导致企业在短期内无法获得足够的回报。如果企业过于注重短期利益,可能会因为无法看到长期的回报而放弃破坏性创新。
3. 缺乏灵活性和适应性的企业:破坏性创新需要企业具有高度的灵活性和适应性,因为这种创新常常会带来很多预料之外的问题和挑战。如果企业缺乏灵活性和适应性,可能很难应对破坏性创新带来的挑战。
4. 在位企业中的传统业务部门:在位企业中的传统业务部门通常很难推动破坏性创新,因为这种创新会威胁到它们的现有业务。如果企业试图通过传统业务部门推动破坏性创新,可能会遭遇到来自内部的阻力和抵制。
总之,不适合破坏性创新的企业往往缺乏远见、冒险精神、灵活性和适应性,而且过于注重短期利益,同时有在位企业中的传统业务部门难以推动破坏性创新。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6-01 04:32
已经创新新的企业不适合破坏性创新。根据查询相关公开信息,《破坏性创新》是2010年由东方出版社出版的图书,作者是弗朗西斯·麦肯纳利。该书以使日本松下发生巨大改变的现任会中村邦夫的一系列改革的精准分析和研究为基础,系统阐述了松下企业的改革实质和意义,由点及面地对日本企业的内部发展和运作作出了评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