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5-08 2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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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5-11 01:16
刑事诉讼证据 有: 1、物证,如刀具、*支、棍棒等。 2、书证,如电报、遗书、欠条、收条等。 3、证人证言,如鉴定人证言、目击人证言、其他知情人的证言等。 4、被害人陈述,如被害人关于犯罪的笔录、录音等。 5、 犯罪嫌疑人 的供述,如犯罪嫌疑人对犯罪行为的笔录及录像资料等。 6、其他证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条 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 证据包括: (一)物证; (二)书证; (三)证人证言; (四)被害人陈述;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 (六)鉴定意见; (七)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 (八)视听资料、电子数据。 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