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5-08 04:49
共5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6-04 05:23
我认为这个男子的行为已经违反了法律,他得所作所为已经构成了强奸罪,根据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中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而男子多次侵犯亲家母的行为已经是非常严重的违法行为了,于情于理都应该从重处罚。提醒大家一句,法律无情,千万不要知法犯法,否则等待你的将是法律的严惩和人民的谴责。
大家一定要牢记一句话“害人之心不可有,但防人之心不可无 ”,就算是亲人之间也要留个心眼,否则这次事件就很有可能发生在你的身上,大家觉得呢。这名男子明知道这样做是不对的,但还是做了,这说明他心中的欲望大过了理智,所以才会做出这样的错事。请大家记住,法律在保护我们的同时也在约束我们,一旦你做出违法犯罪的事情,等待你的将是法律的审判和制裁。
提问:如果这种事情发生在亲人的身上,请问你会如何处理这种事呢?请在评论区回答。
如果是我的话,我一定会选择报警。如果不是法律限制了我的最后一丝理智,他就死定了,大家认为呢。对于男子多次侵犯亲家母的行为,我是非常生气也是非常看不起这种人的,这样的人如果不受到处罚,真的是天理难容。如果我是男子的父母,肯定非常后悔没有把孩子教育好的。
这次事件也在告诉我们千万不要知法犯法,而男子也为他的行为付出了代价。说实话,我认为基本上是十年起步,最高死刑。当然了,这些都是我的想法,具体结果还是要等警方的公告。我希望大家千万不要做出什么错事,有些事做了也就没有后悔的机会了。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6-04 05:19
这也是一门更加亲近两家和目相处的一个好举措可不能得到好吃的不撂筷啊,老可你的那亲亲怎么办呀热心网友 时间:2024-06-04 05:24
这样的行为已经违法了,这种情况应该从重处罚,属于强奸罪行,应该给出合理的判决。热心网友 时间:2024-06-04 05:18
我觉得很公平。这个男子已经犯了强奸罪,违反了法律,所以应该被拘留,应该受到刑事处罚。热心网友 时间:2024-06-04 05:19
男子真的非常的过分,而且辽宁的这个男子就是没有良心,没有道德,没有边界,这已经构成了强奸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