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房屋禁止买卖,而法院裁决转让过户,该如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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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5-05 0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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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8-12 06:20
按*裁决转让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二条: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一方拒绝履行的,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当事人必须履行。
1、当事人自行按判决履行。《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条: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由同级*更换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书。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办理。
2、另可申请强制执行。这时,可依法执行,办理过户,需要办理有关财产权证照转移手续的,人民可以向有关单位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