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仪休拒鱼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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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5-03 23: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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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05-04 19:59
1. 在春秋时期的鲁国,公仪休是一位因德才兼备而被选为鲁国宰相的博士。
2. 尽管公仪休酷爱鱼类,但当有人送鱼给他时,他却坚决拒绝接受。
3. 送鱼者对他的拒绝表示不解,询问原因。公仪休解释道,他之所以拒绝接受鱼,是因为他身为宰相,有能力自己购买所需的鱼。若因接受馈赠而被罢免官职,他将失去收入,无法自行购买鱼,送鱼者也不会继续赠送。因此,他坚决不接受任何馈赠。
4. 公仪休嗜鱼的故事传达了一个简单而实在的道理:接受贿赂会导致失职,失职后无人再送贿赂,同时个人也将因失去薪禄而无法维持原有爱好,因此受贿得不偿失。
5. 公仪休,作为鲁国博士,其言论不同于儒家高起点的大道理,而是更贴近一般官吏的廉政理论。
6. 儒家廉政理论的务实性和多层次性体现在,除了培养高层级的先进分子外,还需为普通人员提供理论指导,以满足不同层次的需求。
7. 公仪休在担任鲁相期间,规定官员不得经营产业与民争利。他认为,既然官员已经在大的方面获得了利益,就不应再追求小利。
8. 公仪休自己严格遵循这一原则,即使家中自种的冬葵菜美味,他也将其拔除;妻子织布自用,他便将织布机焚毁,并叫妻子回娘家。
9. 他的行为虽看似不近人情,但这是为了坚守官员不经营产业的立场。他认为,如果官员自给自足,就会与不经营产业的原则相冲突。因此,一旦成为官员,就必须放弃个人利益,坚守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