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助执行有时间限制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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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5-06 1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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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07-17 01:50
协助执行没有时间限制。
协助执行通知书的执行应直至协助执行事项完成。这意味着,一旦法院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相关单位和个人应根据通知书的要求,直至所有事项执行完毕为止。
协助执行人的种类主要有以下几种:
1、协助执行的相关单位。主要包括银行、信用合作社、储蓄所、需要办理有关财产权证照转移手续的单位及执行人所在单位的协助执行。如银行、信用合作社、储蓄所根据法院的通知,冻结、扣划被执行人在银行的、信用社、储蓄所的存款。办理房产证、土地证、山林权所有证、专利证书、车辆执照等有关财产权证照转移手续的部门根据法院通知而办理该财产权证照的转移手续。被执行人所在单位的财务部门扣交被执行人的工资或其他收入等。
2、协助执行的法院。对外地法院派来的执行人员,当地人民法院应主动派人陪同,提供交通工具和通讯工具,并配合做好有关部门和执行人员的工作,了解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及对强制执行的态度。协助外地法院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如查封、扣押财产、冻结银行账户。协助外地人民法院采取强制措施等。
3、协助执行的公民。法院在执行中都有可能发生公民协助执行人员进行执行的情况,如公民交出被执行人存放在该处的钱、物、证券、车辆等,或提供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
综上所述,协助执行的单位或个人,应当根据法院的协助执行通知书,积极协助法院进行执行行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四条
有义务协助调查、执行的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法院除责令其履行协助义务外,并可以予以罚款:
(一)有关单位拒绝或者妨碍人民法院调查取证的;
(二)有关单位接到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后,拒不协助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财产的;
(三)有关单位接到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后,拒不协助扣留被执行人的收入、办理有关财产权证照转移手续、转交有关票证、证照或者其他财产的;
(四)其他拒绝协助执行的。人民法院对有前款规定的行为之一的单位,可以对其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对仍不履行协助义务的,可以予以拘留;并可以向监察机关或者有关机关提出予以纪律处分的司法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