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5-06 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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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6-22 12:00
法律主观:定金不能超过20%是合法的,合同的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给付另一方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之间约定,但是定金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
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