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4-29 07: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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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5-17 12:11
公司股东滥用 股东权利 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公司股东滥用 公司法 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 债务 ,严重损害公司 债权人 利益的,应当对 公司债务 承担连带责任 。 《公司法》第二十条规定,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 法规 和 公司章程 ,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 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 债务承担 连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