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4-28 23: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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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27 02:44
“三十石”是指禄米,按现在的话来说叫罚款,因为古代*的俸禄主要是粮食(当然有的朝代也发给一部分钱,但大多发到*手里的还是米),这些粮食的计量单位就是“石”(音dan),明代一个正七品县太爷一年的俸禄也不过是90石米,约合现在的1万多斤米,要是罚去30石的话,对那些中小官吏来说算是很重的惩处了,要知道那时候跟现在不一样,这1万多斤米可不是只给县太爷一个人的,它手下的门客轿夫乃至衙役都要县太爷自掏腰包来养活他们,而养活那些人的钱就来自这1万多斤米,你要一下子给他罚掉了三分之一,估计他出门时至少是得自己大步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