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直肠癌诊疗规范(2010年版)内科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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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7-02 1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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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08-30 02:45
结直肠癌的内科治疗规范,旨在通过新辅助和辅助治疗提高手术切除率,保肛率,并延长无病生存期。新辅助治疗主要针对距*小于12cm的直肠癌,不推荐用于结肠癌肝转移患者,除非特殊情况。
1. 对于直肠癌,推荐以氟尿嘧啶为基础的新辅助放化疗。T1-2N0M0患者或有放化疗禁忌症者,可直接手术,无需新辅助治疗。T3和/或N+的可切除直肠癌患者,建议术前新辅助,而T4或局部晚期不可切除者必须先进行新辅助治疗,治疗后需重新评估手术可能性。
新辅助放化疗中,化疗方案可选5-FU持续灌注或5-FU/LV、卡培他滨等。肝转移的结直肠癌患者,可考虑术前化疗或化疗联合靶向药物,如西妥昔单抗或贝伐珠单抗。治疗后同样需要重新评估手术可行性。
辅助治疗方面,I期或有禁忌症患者不推荐。Ⅱ期结直肠癌的辅助治疗需针对高危因素,如分化差、T4等,根据情况选择观察或化疗。Ⅲ期患者推荐FOLFOX、FLOX等化疗方案,时限不超过6个月。
晚期或转移性结直肠癌化疗药物主要包括5-FU/LV、伊立替康等,以及靶向药物。治疗前应检测K-ras基因状态,联合化疗是一、二线治疗首选,如无法耐受,可考虑单药治疗或靶向药物辅助。对于局部复发者,多学科评估后决定是否适宜再次手术或放化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