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7-02 1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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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7-21 02:49
原则上,业主不得违反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业主将住宅改为经营性用房的,除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外,应当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原本安静的居民住宅楼中,冒出了许多经营性的企业办公室。来来往往的人员或喧闹、或嘈杂,公共场所卫生难以保持,还让电梯、照明等公摊费用节节攀升。让小区居民很恼火。
一、《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八条: 违反关于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的法律规定,制造噪声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二、国家尚未出台关于居民楼不能开公司的法律法规。
《物权法》第七十七条规定:业主不得违反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业主将住宅改为经营性用房的,除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外,应当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
在实践生活中,诸如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如何界定,实施细则如何明确,仍有待相关部门确立。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7-21 02:45
找社区和物业热心网友 时间:2024-07-21 02:48
不合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