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6-03 1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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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6-04 02:32
银川市的城乡规划管理严格遵循相关法规。城市总体规划的编制与审批过程由市*主导,首先由市*组织编制,经过市人常会议审议,自治区*审查同意后,最终上报*审批。永宁、贺兰、灵武等县(市)*所在地的镇总体规划则由县级*负责,经过同级人常会议审议后,报市*批准。
对于其他镇,如永宁、贺兰、灵武的非*所在地镇,总体规划由乡(镇)*编制,经乡人民代表大会审议同意,再由县(市)*批准。重点区域内的镇、村庄规划和特色小城镇规划,由乡(镇)*在市规划部门指导下编制,同样需经乡(镇)人常会议审议,县(区、市)*审核后报市*批准。
城市与县(市)的近期建设规划,需根据国家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和年度计划制定,以五年为期限,市*需报*、自治区*和人常备案,县(市)*的规划则需报自治区*和市*及本级人常备案。
控制性详细规划由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负责,城市由市*批准后报人常和自治区*备案,县(市)由县级*批准并报市府和人常备案。村庄建设规划则由乡(镇)*根据总体规划编制,经过村民会议或代表会议同意后,根据不同区域由相应*批准。
在对城市或镇的总体规划进行修改时,需先总结原规划实施情况并报原审批机关,涉及强制性内容的修改需提交专题报告。村庄规划的修改同样需原批准机关同意,按原审批程序办理。
控制性详细规划的修改在特定情况下可以进行,如总体规划变更、重点工程实施需求或评估论证等,修改时需征求相关利害关系人的意见,涉及总体规划的首先修改总体规划,再按审批程序报批。在规划审批前,组织机构需公示草案并征求专家和公众意见。
最后,所有规划批准后,应及时公布,确保公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
为加强城乡规划管理,统筹城乡空间布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制定《银川市城乡规划条例》。该《条例》经2010年10月15日银川市十三届*常委会第20次会议通过,2010年12月3日宁夏回族自治区十届*常委会第21次会议批准。《条例》分总则、城乡规划的制定和修改、建设用地规划管理、建设工程规划管理、监督检查、法律责任、附则7章53条,自2011年2月1日起施行。1997年1月22日银川市十届*常委会第17次会议通过、1997年12月3日宁夏回族自治区七届*常委会第28次会议批准的《银川市城市规划管理规定》予以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