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6-01 1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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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6-07 00:07
看病时刷综合医保卡,当个人账户余额为0后,不能透支,只能付现金。对于门诊负担很大的患者来说,综合医保还有一个特别的优惠,当门诊发生费用达到一个高度时,可以获得打三折看病的优惠。综合医保的优惠之处(以下优惠是住院医保和劳务工医保所没有的):1、全深圳市的医保定点医院都能刷医保卡挂号看病(比不刷医保卡的挂号费便宜12~14元,因为刷医保卡挂号时,社保局直接付12~14元的补贴给医院)。2、持综合医保卡去社康看病,药费和检查费都打七折(这个优惠的目的是提倡“小病找社康,大病找医院”,如果小感冒都去大医院,小社康无人问津,浪费社康的医疗资源又导致大医院更加拥挤不堪)。3、保障门诊大病,降低“因病致贫”的风险。举例,一年如果在门诊看病支出10万,那么综合医保大约帮你报销六成多,将近七成(计算方式较为复杂,我放在底下)。————用综合医保住院治疗时,自费交几百元起付线,剩余的治疗费用一般能报销90%,住院医保也是90%,劳务工医保的比例在50~70%。你会看到三种医保的住院都能享受很大比例保险,唯有门诊,综合医保在门诊这一块是最优惠的,其优惠比例取决于参保人的实际费用。——————————综合医保卡门诊打三折的计算过程——————————————————————从过度治疗和套现开始说起会更加容易理解医保报销原则————————医保是保障你基本医疗需求,原则上是不允许“过度检查”“过度治疗”防止“过度检查”,比如说拍个X光片就能诊断病情,就不应该浪费医保的钱给你开CT申请单,防止“过度治疗”比如说你吃三天的药就能治好病就不应该浪费医保的钱开30天的药品;医保本质上是“集中所有参保人的钱,保障最需要的参保人”,每个人都在小病治疗中花了大病的钱,搞得医保基金入不敷出,救治不到最需要这笔钱的大病患者,这样不符合医保的初衷。综合医保,有个人账户(综合医保是深圳市三种医保类型里唯一有个人账户的类型)。社保局对“自己提出做检查”有个专用术语“健康体检”,个人账户累积余额必须超过当年基准线的部分才能用于健康体检。举例解释,今年7月1日开始此基准线为4595元,假定今天楼主医保卡个人账户余额为4700元,那么,其中有105元可用于楼主的“健康体检”;如果个人账户余额为4600元,那么其中有5元可用于“健康体检”;如果个人账户低于4595元,是不能用医保健康体检的,只能自费体检。简单说来,就是个人账户的用法并非参保人可以自由支配的,社保局对此有一定的限制,超过4595元的部分,参保人可用于自己健康体检、自己预防接种、给家人用(家人专指在深圳买了医保的子女、配偶、父母)。一小部分高收入者,因为收入高,医保交得多,个人账户余额累积的也很高,一万到几万不等,自己看病花不完正着急,没问题,体检可用,给家人看病也可用。大部分中等收入者,医保交得不多,个人账户余额累积的也就刚刚达到去年平均一个月收入(深圳市2011年的月平均收入为4595元),体检就用不了,给家人看病也用不了(其实刷银行卡给家人付看病费用也是一个价格,家庭通道并无优惠也无打折)。在4595元这个线以下的,看病就只能按自己实际病情,医生判断你该做什么检查就开什么检查,该怎么治疗就怎么治疗,总之一句话,满足参保人的基本医疗需求!超出基本医疗需求的,比如看口腔科,发现蛀牙,医保给你报销补牙费用;拔牙后要镶陶瓷牙,医保认为镶牙是奢侈玩意,属于锦上添花,属于美容项目,医保不给你报销镶牙费用、洗牙费用,请您自费谢谢理解!根据测算,深圳人每次门诊看病也就花个200~300元不等,如果一年看病3~10次,个人账户的钱花得完吗?大部分都用不完,就是说保障参保人的基本医疗需求这个目标达成了。那小部分人,例如大病患者,例如慢性病患者,需要定期复诊、长期服药的,个人账户的钱完全不够用,个人账户的钱用光后还要自付很多钱看病。对于这类型病人如何保障呢?患者只需要刷医保卡挂号,刷医保卡交费,刷医保卡而付的现金,社保局会自动累积起来,当年度自付累积够2757元以后,看病时刷医保卡可自动打三折。假设从2012年7月1日到2013年6月30日(这个时间范围属于一个医保年度,每年如此),患者A的门诊基本医疗支出高达5万元,刨去2012年7月1日当天个人账户余额4000元,刨去个人账户每月进账130元(这个数字是瞎说的,每个人不同),再刨去自付2757元,剩余的费用=50000-4000-130*12-2757=41683元,这笔41683元社保局报销70%,即报销29178.1元,患者负担30%,即12504.9元。这个年度内的门诊基本医疗支出5万,患者的个人账户和现金支付合计=4000+130*12+2757+12504.9=20821.9元,即5万的41.6%;社保局报销29178.1元,即5万的58.4%如果患者B在2012年7月1日的个人账户余额100元,从12年7月到13年6月的门诊基本医疗费用为4万元,可打折的费用=4000-100-130*12-2757=35583元,该笔费用患者负担30%即10674.9元,社保局报销70%即24908.1元,患者B当年度合计支付=100+130*12+2757+10674.9=15091.9元,即4万的37.8%;社保局报销24908.1元,即4万的62.3%。如果患者C在2012年7月1日的个人账户余额100元,从12年7月到13年6月的门诊基本医疗费用为8万元,可打折的费用=8000-100-130*12-2757=75583元,该笔费用患者负担30%即22674.9元,社保局报销70%即52908.1元,患者C当年度合计支付=100+130*12+2757+22674.9=27091.9元,即8万的33.9%;社保局报销52908.1元,即8万的66.1%。***************************************************************看上面给出的基本数据和我测算的结果,每月个人账户入账金额均设定为130元,但最后的年度报销比例都不同,为何呢?先把B和C作对比,两个人的个人账户初始余额均为100元,但B的年度费用4万,C的年度费用8万,C的门诊负担更重,但是报销比例也更高,更接近70%,这说明对于负担越大的患者,得到的保障也越高。再来把A和B相比,A的个人账户初始累积4000元,说明之前比较健康,很少看病,B的个人账户初始累积才100元,可能是长期看病的,个人账户经常不够用。A的年度费用5万,B的年度费用4万,但B的报销比例反而比A高一些,为何?因为A个人账户的钱不计入打三折,假设A的个人账户初始也是100元,那么3900元的费用也势必要打三折,届时A的报销比例也就比B高。这说明患者个人账户累积的钱越少,越快达到2757的自付门槛线;个人账户累积的钱越多,即收入更高或者更健康的患者,比较慢达到自付门槛线。这是合理的,个人账户累积多的,或收入更高的更健康的,理论上经济能力要比长期看病的慢性病患者好一些,AB两者的报销比例不同,也反映了在现行报销制度下,根据这两人的经济能力有所倾斜。*************************************************************如果D患者当年度的门诊基本医疗费用为3000元,个人账户初始累积却是4000元,个人账户完全能负担,但是D却想方设法把个人账户的4000元拿去套现,然后刷医保卡自己付现金看病,当年度还达到了自付2757元的门槛线,得到社保局的打三折优惠,这种行为是钻空子,如果每个人都这样做,最后掏空了医疗基金的钱,影响了医疗基金的正常运作,就违反了医保的初衷。所以套现是社保局坚决禁止的行为。而个人账户余额少于4595元的,却又向医生提出“过度检查”的行为,也得不到医保的支持,不能医保只能自费。当然这个度掌握在医生手中,由医生判定是否属于过度检查,是否符合医保规定。如果医生贪图工作量好看而开过度检查且允许病人刷医保付款,社保局自然不能姑息这种浪费医保资金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