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6-01 15: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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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6-02 17:23
辩证法的内容有:
1、对立统一
又称对立面的统一和斗争的规律。它揭示了客观存在(自然界、人类社会和人类思维等)具有的特点,都包含着内在的矛盾性,都是矛盾的统一体.事物内部矛盾是事物发展变化的源泉、动力,推动事物发展。
2、质量互变
质量互变规律揭示了事物因矛盾引起的发展过程和状态、发展变化形式上具有的特点,从量变开始,质变是量变的终结。
发展是量变和质变、连续性和间断性的辩证统一。邓小平关于发展国民经济“三步走”的发展战略是量变质变规律的具体运用和体现;“循序渐进”、“不打无准备之仗”、“有备无患”、“防微杜渐”、“当机立断”等等,都是量变质变规律在思想方法和工作方法上的具体体现。
3、否定之否定
揭示了矛盾运动过程具有的特点,它告诉人们,矛盾运动是生命力的表现,其特点是自我否定、向对立面转化。因此否定之否定规律构成了辩证运动的实质。在肯定否定规律中重点就是否定之否定规律。
否定之否定规律揭示的是事物发展的全过程,辩证的否定是这个规律的核心,事物的发展是前进性和曲折性的统一。任何事物都包含肯定和否定两种因素,其对立统一促使事物自身发展,由肯定阶段进入否定阶段。
扩展资料
起源
公元前6世纪,在古希腊奴隶制城邦形成时期,一些哲学家围绕各种哲学命题进行了争论,产生了辩论的方法。
哲学家柏拉图、亚里士多德、康德、黑格尔、马克思等均使用“辩证法”这个词语,但在不同哲学家那里,这个词的意思是不同的。
辩证法,有的指一切真实存在的科学,有的指或然意见的科学,有的指逻辑,有的指世界是普遍联系和发展的哲学思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