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7-02 0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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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8-31 08:26
在古代汉语的字典《说文解字》中,"诏"一词被解释为“告也,从言从召”,意指帝王对臣民的一种正式宣告。郑玄进一步注解,“诏”即为“告”,强调其重要性。诏书作为一种官方文书,有着严谨的格式,清朝时期的诏书以“奉天承运皇帝,诏曰”开头,以“布告天下,咸使闻知”或“布告中外,咸使闻知”结尾,内容则详细阐述皇帝的旨意或重要事项。
清朝的诏书制作流程颇为繁琐,首先由内阁负责起草,经过大学士的审定后呈递给皇帝。皇帝批阅后,会亲自用墨笔楷书,从右至左在大片*纸上书写,且在关键位置钤印“皇帝之宝”玺印。完成后的诏书被称为“诏黄”,其宣读仪式在天安门城楼举行,象征着皇帝的权威和旨意的公开。
宣读完毕后,礼部会接收诏书,随后迅速进行复制工作。誊写下来的诏书称为“誊黄”,而通过雕版印刷的方式制成的则称为“搨黄”。这些副本会被通过驿道分发到全国各地,由地方*接收并进行宣读,确保诏令能够迅速传达到每一个角落。
“奉天承运皇帝”这一词语,其实是一个固定表达,用来修饰皇帝的身份和旨意,体现了古代皇权的神圣和权威。历代以来,诏书作为传递国家政令的重要手段,承载着王朝的决策与统治精神。
点击此处添加图片说明 诏书是皇帝布告天下臣民的文书。在周代,君臣上下都可以用诏字。秦王政统一六国,建立君主制的国家后,自以为“德兼三皇,功高五帝”,号称皇帝,自称曰朕。并改命为制,令为诏,从此诏书便成为皇帝布告臣民的专用文书。汉承秦制,唐、宋废止不用,元代又恢复使用。明代用诏书宣布重大政令或训诫臣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