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6-01 0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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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6-10 16:43
三十三条 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
叶赫那拉闻多解答;
一、《继承法》第三十三条 “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偿还责任。“
1、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再进行继承遗产;
2、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偿还税款和债务,不能超过遗产份额;
例如张三遗产为100万元,税款和债务加一起这120万元,多出20万元不用偿还。
3、继承人主动偿还的,法律认可。
例如张三遗产为100万元,税款和债务加一起这120万元,多出20万元,张三继承人主动偿还的,法律认可。
二、没有继承遗产的,不承担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