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年未签订劳动合同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6-01 02: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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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7-13 19:11
就你所述内容,回答如下:
一、你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双倍工资和社会保险费。
1、《劳动合同法》第14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1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因此,你虽然没有书面的劳动合同,但是你确实属于已经与用人单位订立了劳动合同。
2、《劳动合同法》第82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 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2倍的工资。因此,你只要依法维权,肯定能够要回自己的血汗钱‘双倍工资’。
3、《劳动法》第100条规定,用人单位无故不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限期缴纳,逾期不缴的,可以加收滞纳金。
二、社会保险费是可以以现金的方式缴纳和支付的。
三、如果用人单位违法,严重侵犯你的劳动保障合法权益的,你可以选择如下方法来维权。
1、举报或者投诉:你有权依法向当地的劳动保障监察大队进行书面举报或者投诉(《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9条),要求劳动保障监察大队依法处理。
2、仲裁或者诉讼:你有权依法向当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劳动争议仲裁不收费),对仲裁不服,你还可以提起诉讼(劳动争议案件10元/件),将用人单位告到法院打官司(《劳动合同法》第77条)。
四、证据
1、用人单位未与你订立劳动合同,可以参照下列凭证来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
①.工资支付凭证或者记录(职工工资单)、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②.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③.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④.考勤记录;
⑤.其它劳动者的证言等。
其中,①、③、④项的有关凭证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2、双倍工资。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证明是否有劳动合同,劳动者只要出示工资条或者银行代发工资存折记录证明不是双倍工资即可。
3、社会保险是否缴纳证据。劳动者可以持身份证到当地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查询落实,用人单位是否给自己交纳相关费用,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7-13 19:13
1、可以要求用人单位补交社会保险,但是三年未签订合同,无法再要求支付双倍工资的。
2、保险只能要求补交的,不能直接要求补钱,除非用人单位提出补钱,与你协商。
3、补交社会保险向当地劳动局监察大队投诉就可以的。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7-13 19:13
朋友,您好,我是来自“社会民生旗舰团”的团员,现来回答您的疑惑:
(一)2倍工资的主张会倍仲裁院或法院驳回。
(1)因为2倍工资的时间节点是自用工之日1年内。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2)因为已过时效。
2倍工资不属于工资范畴,属于赔偿范畴。因此,时效是1年。现已3年,过时效。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二)社保可以主张补缴三年的。
法律依据:《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三)该向劳动仲裁部门还是向劳动监察大队申请仲裁?
如果向劳动监察投诉,需要社保经办机构稽核部门对未缴纳社保进行核实。中间多一道程序,时间也长。建议直接申请仲裁,免费的。
(四)保险是否可以以现金方式支付?
不会。补缴进入社保基金。并且该个人承担的部分从个人工资中扣除。很可能你还得往里添钱。不过社保有保障啊。
还有,如果同意庭外调解,说白了就是钱的事情。也是可以的。
(五)证据:劳动合同带上即可。未缴纳社保的证据由用人单位举证已经替你缴纳,它能举证出来?
(六)以未缴纳社保为由辞职(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38条: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申请经济补偿(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补偿3个月工资。
祝好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