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6-03 0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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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8-15 12:49
在08年行政许可法出台后,大约在08年3月,天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发文件,不再做劳动合同鉴定,其最直接的目的是“对于合同的真实性及合法性”不再做出官方判断及盖章。但是由于“就业二期网”的启用,企业的用工必须录用该网站中,相关社险部门才能为该员工入保险,所以。用人单位必须填写“就业登记名册”,俗称“四号表”,劳动局的就业机关会对表上的用工信息进行录入,并在表上盖章。员工信息进入“二期网”后,员工才可以有就业信息保险信息,这样才给办就失业证!热心网友 时间:2024-08-15 12:53
劳动合同法出台后,没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必须有劳动部门的鉴证,所以这项规定取消了,天津劳动部门不做鉴证就办不了就业登记以及就业失业证的行为不合法,你要是有相关证据来证明此事的情况下,可以到相关法制机构(市政府法制办公室)或上级劳动部门去举报,会获得支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