哲学应该有一个怎样的"统一定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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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7-02 10: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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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08-24 12:29
读韩东屏教授《我说哲学》一文之后,才知道“全球”哲学界对哲学是一门什么学问至今还没有一个统一的定义。我不是哲学家,最多是一个哲学业余爱好者,哲学知识当然没法和专业哲学研究者韩东屏教授相比。但奇怪的是,自从我接触一些零星的哲学知识开始,我心目中就始终对哲学有一个统一的定义:哲学是一门关于人类认知规律的专门学问。这个定义如同“哲学是认识论”一样,显然作为“陈旧”的观点被韩教授排除在“哲学统一定义”之外。但反观韩教授自己创立的哲学定义,即“哲学就是在用超验思辨的方法探索科学未答问题所形成的学问”,总有一种似是而非的感觉。当然,作为一名业余哲学爱好者,在关于哲学的专门知识和学养上,我是绝难和国内知名哲学家韩东屏教授相提并论的,但我仍想把自己的不同看法讲出来,以求教于韩教授。
哲学的本质究竟是什么?
我以为,如果要对哲学下一个统一的定义,那么这个定义一定要真实而精准地反映出哲学这门学问的本质。那么,韩教授的哲学定义是否能够反映哲学的本质呢?我们先“重温”一下韩教授的定义:“哲学就是在用超验思辨的方法探索科学未答问题时形成的学问。简之,哲学就是研究科学未答问题的学问。根据这个定义,哲学的对象就是科学未答问题,而哲学的使命就是回答科学未答而人又要追问并希望有所答案的问题。通俗地说,凡是科学未研究回答的问题,就是该哲学思考的问题。”在这个定义中,仅仅概括了哲学思考对象的范围,而没有说出哲学研究自身的本质是什么。如果仅仅用“超验思辩”这一条划定哲学的本质,那是说不通的。因为不仅在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的研究中,而且在文学创作或艺术创造中,往往也需要“超验思辩”。比如自然科学对微观世界的把握,光凭经验是远远不够的,必须以抽象思维或“超验思辩”加以把握。也就是说,如果仅仅规定出哲学研究对象的范围而不同时规定出哲学研究本身的性质,那么这样的定义是站不住脚的,因为科学研究“未答问题”的范围实在太广了,而试图对这些“未答问题”染指的“学科”也实在太庞杂了,比如对于“人到底有没有灵魂”这个问题,人体科学是断然不敢下一个肯定或否定的结论的,但“神学家”或教育学家均可以他们不同的“超验思辩”作出肯定的回答,那么他们是否就成了哲学家呢?
当然,作为哲学家的韩教授不会犯这样简单的错误,他对所谓科学未答问题的范围终究进行了规范,不妨来看看:“我的哲学界说中的所谓‘科学未答问题’,包括三种所指:一是指历史上曾经没有对应科学研究的问题。如,经典物理学出现之前的物体运动问题、现代物理学出现之前的最小物质结构问题、现代生物学出现之前的生命本质问题、现代宇宙学出现之前的宇宙起源问题,等等;二是指科学在目前还回答不了但以后有可能回答的问题。如自然、社会和人类思维的一般规律问题、由每个时代的人类思维和实践不断提出的具有因果关系的综合性问题之类;三是指科学肯定且永远也不能研究的问题,即前提性问题、超验性问题、反思性问题和价值性问题。这四类问题均属‘形上问题’或‘形而上的问题’,即有形对象之上的问题,它们都是哲学研究的世袭领地和永久家园。”
我们发现,这“三种所指”例举的所有问题,都回归到了“人类认知规律”这个哲学的本质上来:第一种所指可归结为“本体论”,即对宇宙起源、世界共同本质的追寻;第二种所指和第三种可归纳对世界发展包括人类发展一般规律的探索和对人类认知能力本身的哲学研究。也就是说,这“三种所指”统统没的摆脱哲学大家们“将普遍性作为哲学本质特点”的定义。问题是,韩教授一方面在“三种所指”中将所有“例举”规范在哲学的“形而上问题”的范畴之内,另一方面在其上文对将“普遍性”作为哲学本质特点的“定义”的反驳中,又援引了超出这个范畴的许多例证,因而至少在表述上弄出自相矛盾的混乱。比如他例举的所谓“物理哲学、化学哲学”,就和他关于哲学的那个定义矛盾:物理化学是典型的自然科学领域,它们回答的问题显然不属于“科学未答问题”,如此,哲学又如何去染指?又如何形成“物理哲学、化学哲学”?如果是指物理化学还没有形成独立学科,哲学家们仅仅是研究有关物理化学的零星知识时,那么所谓“物理哲学、化学哲学”更不能成立的。专门的学科还没有形成,又如何以没有形成的学科为哲学命名呢?这一点,韩教授的哲学定义无法自圆其说。
实质上,我以为,那些哲学前辈和哲学大师们对哲学所下的定义,是精准而深刻的,正如韩教授所言,尤其恩格斯的“定义”更为明确完整:“辩证法不过是关于自然、人类社会和思维的运动和发展的普遍规律的科学。”当然,其中的“科学”应该改为“学问”。那么,问题出在哪里呢?恐怕出在韩教授对所谓“普遍性”、“普遍规律”的理解上。
既然哲学研究的“基准点”瞄准的是事物的“普遍性”,那么,这个普遍性就和“特殊性”相对应,就像“一般”和“个别”相对应一样。什么意思呢?就是说哲学研究的根本性质,是不断“扬弃”认知对象的特殊性质和具体内容,找出其中的普遍规律。也就是说,哲学根本不在乎认知对象的具体规律,而在乎它和其它事物甚至和整个世界共有的本质、规律和“共相”。说白了,哲学所折射的,就是人类面对眼前世界所产生的“打破砂锅“纹”(问)到底的强烈的好奇心,说得更“白”一点,就是哲学拥有找到整个世界甚至宇宙发生、发展的终极原因的勃勃野心。而这个终极原因,当然也是万事万物生成兴亡的根本原因,这个根本原因虽然孕育了万事万物和整个世界甚至宇宙,但它又扬弃了万事万物所有的具体内容和特殊形态。
我们不妨举个例子。古希腊第一“哲人”泰勒斯首先提出了世界的本原是什么的问题,这无疑是一个纯哲学问题。他认为“万物源于水”,水不仅是整个世界的总根源,而且是万事万物生成发展的根本原因,因而水是世界发展的“普遍性”或万事万物共同的本质,但水又“扬弃”了万事万物的具体形态、具体内容和特殊规律。但无论泰勒斯的“水”本原论还是赫拉克利特的“火”本原论,都是从万物的流动不止、生生息息的共同特性上勾勒“本原”说的,而从宇宙万物构成的最小的不可再分割的基本单位或基本元素去勾勒“本原”说,则达到了另一重哲学境界。同是古希腊的哲学家留基伯和他的学生德谟克利特提出的“原子论”,则属于追寻宇宙万事万物产生发展的“终极原因”的最高意义的哲学思考。因为宇宙万物的共同特性,如不断地处于运动之中,不断地生成、发展和灭亡,也可以从构成宇宙万物的最小的不可再分割的基本元素或基本单位中找到全部终极原因和密码。我们看到,两千多年前诞生的关天“原子说”的伟大哲学猜想,已经被现代自然科学完全证实。而现代自然科学对物质最小单位原子内部构造和运行规律的发现及其科学推论,,至少几乎可以说明宇宙间所有无机物质和有机物质生成变化的“终极原因”,并可以此推论宇宙的起源和生成,推论地球及其太阳系的起源和生成。但是,是否像韩教授那个哲学定义所说的那样,当现代自然科学基本或只能说部分解决了物质构成的最小单位问题、亦即世界的“本原”问题后,哲学就应该退场了呢?不,哲学在现代原子论面前并没有退场,仍在坚守它独特的哲学追问:第一,现代自然科学发现的“原子”及其内部构造,是否已经是物质的最小“单元”了?可以不可以再分?这是一个重大而典型的哲学命题,现代原子论根本无法绕过;第二,是否发现了物质的最小单位,就意味着弄清并掌握了物质世界的全部历史进程,比如宇宙、太阳系、地球的全部生成、变化、发展的真相和历史全貌?根本不可能!两者之间的距离,几乎等于两颗恒星之间的天文距离,中间堆积着一望无际、无穷无尽的“杂多”,蕴藏着无数哲学范围内的“普遍性”命题,比如时间和空间的本质及其两者之间关系的本质,有限和无限之间的关系和本质等等。也就是说,自然科学包括天文学的每一个重大发现,都可能给哲学提供新的命题;第三,至少在地球上,无机物质和有机物质的生成历史,是一个延长的链条:如果说有机物是由无机物在特定的地球环境中生成的话,那么,在同样特定的地球环境中,有机物还生成了生命,进而由低等生命孕育、生成了高等生命,直到生成了会劳动、会思维的高等生命,而正是这根延长了的链条,为哲学拓展了难以想象的广阔空间;第四,关于人类认知的生理构造及其特殊能力和认知过程、认知方法、认知环节的层出这穷的哲学猜想和哲学命题,是需要现代科学的不断发现来提供“实证”支撑和理论根据的。
总而言之,哲学关心的只是诸多事物的共同本质、终极原因、普遍联系,它总是“扬弃”掉事物的特殊形态、内容、性质、规律。因而哲学所用的术语、概念、范畴、语言符号,既整个“话语体系”都是和科学根本不同的,可以用八个字概括:高度抽象,大而化之。比如“本原”——直指一切事物的终极根源;“存在”——顷刻“扬弃”了万事万物的特殊属性,成为它们惟一的属性;“主体”——成为人类中一切认知着、思考着的人们的统一指称;“客体”——所有“主体”的一切“身外之物”;“大自然”——舍弃了山川森林、江海河流的一切具体属性和具体形态,成了整个自然界作为人类认知对象的高度抽象概念。
哲学体系的三大板块
我以为,如果以“关于人类认知规律的学问”这个统一定义为核心和链接,那么构成全部哲学体系的有三大板块:第一板块,人类对整个世界(宇宙)或所有认知对象的本原、共同本质、共相、普遍联系的探寻、认知。即所有这一类型或性质的思想探索和思辩性质的认知,都包括在哲学的范围之内;第二大板块,对人类认知能力本身的原理、构造、性质和本质,一句话,对人类认知能力本身真相的探寻、思考、追问、验证的所有理论,都包括在哲学研究范围内;第三大板块,关于人类认知能力和人类所有认知对象之间在认知互动中生成的一切关系、内容、规律、性质和本质的理论研究和思想探索,都属于哲学的范围。如果以所谓哲学四种基础“元”理论和这三大板块对应,那么存在论对应第一板块,认识论对应第二板块,方法论和价值论对应第三板块。
哲学和科学的关系及哲学谱系的构成和走向
正如韩教授所说,科学是离哲学最近的学问,两者关系密切,但哲学不是科学。那么,科学和哲学之间的区别和关系究竟怎样,将直接决定着哲学谱系的构成和走向。在引述了前人关于哲学和科学之间区别的一系列论点之后,韩教授说出了自己的看法:“不过,在科学与哲学的众多差异中,要说其中的根源性差异,还是方法的不同,其它的不同,则均由不同的方法派生。科学方法从本质上可以概括为经验实证,即广泛运用观察、测量、实验和调查等手段获取研究对象的感性材料,经理性加工,主要是依靠归纳法进行总结,并力求引进数量概念和数学方式进行理论描述,使之上升为科学理论或科学假说或科学预测,再用观察、测量、实验和调查等手段去加以验证。正因科学理论源于对经验事实的提炼,并被经验事实验证,科学成为求真的事业,负责向人们提供真知、真理。哲学虽然也向人们提供知识。但以上所有这些做法几乎都是哲学所没有的。哲学不作观察、不进行实验,不搞调查,不收集事实,也不用甚至鄙视归纳法,至于引进数量概念和数学描述方式虽偶有尝试,如笛卡儿的的《哲学原理》、斯宾诺莎的《伦理学》之类,却未成表述范式。哲学的方法是超验思辨,这种方法不从经验材料出发,而是在沉思中发现并提出令人惊异或费解的问题,然后通过构造超验的或没有经验对应物的概念、范畴或原理来对问题进行辨析、解释,并在不断推进的辨析解释中演绎出更多的概念、范畴和推论,从而形成自己的理论体系。试想古今中外各位哲学大师的学说或各种原创性哲学学说,哪个不是这样建构的?”
其实哲学和科学的“本源性”区别,根本不在于方法的不同,而是研究的目标、目的、方向的不同,而正因为最终目标的不同,才导致出研究方法的不同。至少在存在论意义上说,科学研究的目标始终盯着每一个认知对象具体的真相、具体的性质、具体的结构、内容和特殊的规律,而哲学研究的目标则定位在每一个认知对象的“本原”、和其他认知对象共有的本质、共相、规律、内在联系等等。比如,如果说“运动”是所有认知对象共有的本质特征和存在方式的话,那么,研究万事万物或整个世界怎样在运动中生成变化兴衰存亡的一般的、普遍性规律,就是哲学的任务。一个化学家研究化学反应的特殊规律,必须从认清每一个化学元素的结构特性开始,并须进行无数次化学公式的演算和化学实验进行验证,从而弄清化学元素各种组合、反应的全部真相,但哲学家的目标根本不在这里,他研究物质运动的一般规律,比如事物矛盾运动中的两个对立面,是如何既对立又统一的,人的认知能力能否真的抵达事物的真相和本质等等。因此,只有弄清哲学和科学的根本区别,才能弄清它们之间的关系。
我以为,哲学和科学之间关系的本质特征,有如下几点:第一,在人类远古文明时代,由于哲学和科学都没有作为独立学科出现,因而两者共存于人类对知识领域的最初探索中,是不奇怪的。但是从两者的混杂状态之中,也可看出哲学和科学的分野之处。举凡对认知对象提出本原性、普遍性、共同“规律”问题的,就已经属于哲学思考,而力求弄清每一个认知对象具体性质、内容、真相的,就已经是科学探索的萌芽;第二,由于哲学探索的目标存在于每一个认知对象的具体形态、具体内容、特殊规律之中,因而,科学在每一个领域出现的重大突破,都在验证着哲学的某些结论、猜想和成果,或者推动着哲学向新的领域进军,因此,科学真理的发现永远是哲学发展或哲学创新最有力的后盾;第三,但是,任何哲学新理论新学说的构建,肯定不是哲学家们在一一亲历相关科学研究的具体过程之后才进行的,他们也不需要这样做,哲学内容的发展是哲学家们在前人哲学研究成果的基础上,通过对事物现象的进一步观察和高度的抽象思维、理论思维实现的,它“链接”的对象不是科学研究的具体成果和科学思维本身,而是前人传承下来的哲学研究成果和哲学思维;第四,对人类认知能力和认知过程本身的真相和奥秘进行探寻,是哲学的根本任务之一。这种探寻可以在人类所有活动的一切领域中展开。但是,由于人类的认知能力在科学发现领域比在其他任何领域都更能抵达认知对象的真相和本真状态,或者其科学发现在大部分场合可以通过实验或“实证”加以验证,或者可以“证伪”,因而可以从多重角度证实人类认知能力的各种功能的可靠性,因而在对人类认知能力本身进行探寻的整个哲学坐标中,科学领域始终占据核心或领先位置,可以这样说,几乎每一个重大的科学家发现,都可以令哲学家们在“方法论”这一哲学“元基础理论”方面实现某些甚至新一轮的“破旧立新”、“添砖加瓦”;第五,当然,人类科学发现的路径和人类对自身认知规律进行探索的路径可能会产生若干交集,但两者从根本上说就是两回事,不可能长时段地或者永远重叠。对于前者而言,人类在足够的知识储备、成熟敏锐的思维能力及其认知手段不断更新的情况下,可以势如破竹地大面积大规模地抵达事物的真相。而对于后者来说,由于人类对自身生理构造的未知领域太多,因而对于人类认知能力和认知对象之间究竟存在着哪些障碍,在两者互动之中双方是否能够达到真正的重合,或者这样的重合能够达到什么程度,似乎是一个永远无法彻底破解的谜底。而这样的谜底随着人类认知进程的拓展,会派生出无数个扑朔迷离的谜面。哲学徜徉于这些谜面之间,也会同步派生出无数个命题。而这样令人尴尬的状态,也许永远无法结束,是永恒的。
在基本弄清哲学和科学的关系之后,我们就可以探讨一下:哲学作为人类一门独特的思辨学科,在它漫长的发展历史中有没有形成自己独立的“谱系”?我想应该是有的,或许已经有哲学家们对其做过专门研究,笔者孤陋寡闻,对其一无所知。但对于现代哲学体系的基本架构,却早有定论。这里不妨摘录李德顺先生《新价值论》的一段,可视为对哲学体系基本架构的经典解释:“从现代的观点看来,划分和确定一种哲学理论体系的结构,主要有三种不同的角度或逻辑标准。这就是:(1)按对象领域来划分。‘哲学是自然知识、社会知识和思维的概括总结’。据此,一个完整的哲学体系就包括自然观、社会历史观和思维观三大方面。(2)按元理论分支来划分。迄今为止,整个人类在哲学上已经形成的元理论分支,在国际上通常都概括为四个方面的基础理论:存在论、认识论、价值论和方法论。(3)按学说立场、观点的派别来划分。这样的分类就有许多种,如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经验主义和唯理主义、科学主义与人本主义等等。这是最现实的、综合的划分。通过这种划分,我们可以具体地判断一种哲学的性质和倾向如何。”既然每一种哲学都内涵着这同一模式的架构,那么就可以推断:这也是人类整个哲学体系的基本架构。
如果以这个基本架构为坐标勾勒哲学的总谱系,那么,我们就可以看到哲学所面对的三大研究领域:自然界、人类社会、人类精神活动或思辨活动;也就是说,这三大研究领域构成了哲学总谱系的三条总纲。那么,三条总纲下面的各项分支诸如“目”、“科”、“项”,又是如何“演化”出来的呢?实质上,只要弄清楚哲学谱系中这三条总纲是怎样“演化”出来的,就会弄清总纲下面的各项分支是如何按照同一规律派生出来的。从直观上看,哲学的三大总纲一眼看上去就是性质迥然不同的领域,但如果进一步追问这三个领域对哲学研究而言为什么性质不同,不同在哪里,而自然科学中的化学、物理、生物、数学诸领域的性质也有所不同,社会科学中的经济、政治、法律、文化诸领域的性质也有很大区别,为什么将它们分别归入同一领域呢?根本的答案就在于:哲学研究领域的分类或哲学谱系的构成,是由研究对象中各个领域或分支的“终极本原”、或最小的、不可再分割的“元单位”是否一致或能否通约为划分边际的。比如在自然界,无论是无机物还是有机物构成的任何物体,它们的终极本原和不可再分割的“最小组成单位”都是原子,因而同一“本原”的自然科学领域在哲学研究面前就可以“归类并项”,合成一个共同的哲学研究领域。就是说,哲学不需要针对具体的“化学领域”、“物理领域”、“天文领域”再细分哲学研究的分支,因为这些领域认知对象的终极“本原”是一致的,或者是可以通约的;但是,由有机物演化出来的生命,它的本原和不可再分的最小组成单位就不是原子了,而是DNA,是基因,是细胞,是遗传密码。因此,从理论上说,生命领域理应同样成为哲学的一个专门研究领域,即生命哲学。但是,从生命机体的纯生理构成而言,它的本原和最小元单位仍然是自然界的衍生物,不过是有机物质的更高一级发展而已,仍可归类于自然界,但当生命的发展由低级向高级发展,最终产生出以劳动和理性为标志的高等生物即人类之后,由人类组成的社会生活的“本原”及其“最小元单位”,不仅和“原子”,而且和“DNA、基因、细胞”大相径庭了。因此,将人类社会作为哲学研究的独立领域划分出来,是必然的,天经地义的;那么,人类的思维活动为什么也要从人类社会划分出来,成为哲学研究的独立领域呢?有三个原因:其一,人类大脑的思维活动虽然也是一个生理过程,或许可以用大脑内部的功能分工或某种“神经元”的生化反应来解释思维活动的产生原因和过程,但问题在于:人类思维活动的生理过程和这种思维活动的丰富内容,有着天壤之别,完全不可同日而语,产生思维活动的生理规律和思维活动本身的内涵和规律,几乎没有任何因果关系和内在关联,行善和作恶的念头在大脑产生的过程,其生理机能是一样的,如果以为破解了思维产生的生理奥秘就可同时破解思维内容的奥秘,那会让人把大牙笑掉。可以这样说,你破解了原子的奥秘,也就可以说掌握了自然界物质生成变化的一般奥秘,同样,你破解了基因、细胞的奥秘,也就掌握了生命肌体“生老病死”的基本生理过程。但是,你是否能找到人类思维过程中的某种“本原”或“元单位”,从而掌握人类思维的一般规律和具体内容吗?显然不能。因此,其二,人类思维活动的“本原”或“元单位”是什么,就像人类社会活动的“本原”或“元单位”是什么一样,至今无解,但可以肯定,人类思维的“本原”和人类社会生活的“本原”尽管可能有着千丝万缕的内在联系,但两者肯定不是一回事,也不可能通约;其三,作为哲学研究的三大板块之一的人类认知能力之谜,就属于人类的思维活动领域。
由此我们可以得出如下结论:第一,本原相同,可以通约,是归并哲学认知对象各领域的依据,也是哲学谱系划分的依据;第二,如果一个对象系统(领域、区域)的本原或最小的、不可再分的“元单位”无法和任何其他对象系统的本原和“元单位”一致或通约,则哲学就会将其“单列”为自己的专门研究对象;第三,举凡那些“本原”和“元单位”还没有被认知主体弄清楚的认知对象系统和领域,哲学均可将其“单列”出来作为自己的研究对象。
如此,哲学谱系的构成、变动和走向,便可呈现出一幅比较清晰的图谱:举凡其“本原”和“元单位”处于宇宙物质“演化”链条低端的认知对象,其“内域”空间对世界和整个宇宙的覆盖“面积”就越大,普遍性也就越广泛,因而被哲学“归类并项”的“领域”、“种类”就越多,规模就越大。比如整个自然界中的各个领域都可以被哲学归类并项,诸如物理、化学、数学、生物等等领域,均可以被哲学合并为一个认知对象;举凡其“本原”和“元单位”在宇宙物质“演化”链条中位置越高的认知对象,其“本原”、“元单位”可以“归类并项”的“同类”就越少,其空间领域就越狭小;因此,哲学谱系的基本走向是:对第一哲学领域即自然界各学科的分项,将越分越粗,越分越少;而哲学对第二领域的人类社会和第三领域的人类理性及思维的分项,将越分越细,越分越多,会不断涌现出新的家族和成员,比如社会、政治、经济、道德伦理、历史、经济、文化、语言、教育、心理、思辨、艺术、审美等等,均可能成为专门的哲学研究领域,其中一些已经成为哲学研究的对象;另外,在这张哲学图谱上,还会出现两个特别令人注目的基本走势:第一,针对第一领域——纯物质自然界的独立的哲学研究已经变得越来越不可能,它们最终的归宿总是“回归”到对人类社会自身的哲学研究。因为至少整个地球上大部分大自然景观,已经被人类改造得面目全非了,你已经很难找到原汁原味、沌然如初的“本真”的大自然了。你看到的那一片果林,早已经过人工嫁接、人工杂交——体现出人类的“旨意”,你观赏的自然景点,还有几处没有经过人类审美情趣的精心打理,留下“人工”的痕迹呢?一座矗立在你面前的摩天大楼,对你来说是纯粹的“客体”吗?不!它是“思维和存在的同一”,其造型的每一根线条,装饰,都浸润着建筑设计师的创意和审美理念。因此,你面对的“大自然”,你面对的“物质世界”,除了人工无法企及的,恐怕大部分甚至绝大部分已经成为人类运用大自然“质料”进行创作的主观作品,甚至地球上大自然自身的运行变化,也时常受到人类主观意志的干预而不得不改变其原有的轨道。优胜劣汰,适者生存,这是大自然中生物进化的客观轨道吧?然而,当今有多少濒临灭绝的物种,是由自然淘汰的规律支配、而不是由于人类利益的蚕食与围剿面临灭顶之灾的?因此,当今面对人类生存环境中的“物质运动”或“大自然”的发展规律及“趋势”的哲学研究,你怎么可能仅仅停止在所谓“客体”层面,怎么可能不回归到人类社会自身呢?第二,几乎所有哲学难题,都会通向第二哲学领域和第三哲学领域,尤其是第三哲学领域,而所有的哲学难题,极有可以围绕价值哲学命题展开。其依据是:人类的存在,才是地球上一切存在中的最高存在,而价值哲学的终极命题,则是围绕人类存在的终极追问:人类存在的终极价值和终极意义是什么?人类的存在最终会有一个什么样的归宿?这个问题,下文再讲。
中国有没有哲学?
这个问题的提出,当然有其特殊的时代背景在里面。今天的中国,无疑是有哲学的,因此这个问题所特指的是中国古代文明有没有哲学?这个问题,不仅和现代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没有产生在中国有关,而且和哲学的起源有关。而韩教授对这个问题的有关表述,有自相矛盾的地方。